LUN1110 wrote:今天我相信對方騎機...(恕刪) take care!樓上那些為違規護航的人看看,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你們為了方便爽爽違規,卻害遵守交通規則的人受傷,還好人沒死,不然你能以命抵命嗎?
chenann wrote:現今檢舉人為檢舉而檢舉。(檢舉時造成檢舉人的危險駕駛。)(恕刪) 什麼挖糕?檢舉時造成危險駕駛 ?違規人不要為了違規而上路好不好,這樣一直被檢舉罰單繳不煩嗎?違規不要怕被檢舉,機車改裝你也可以檢舉他啊。互不干涉...
這題目好阿,我不相信開車上路有人會不違規的,都是自己圖方便及假正義的心態…從人性上來看,過度主張正義的人,往往是性格有缺陷,用這方式來填補自己的不足而常違規的人,就是不顧別人自私自利所以…愛違規的、危險駕駛的,愛檢舉的,過度主張正義的,都會回向給自己的…
Johnnyxxoo wrote:所以…愛違規的、危險駕駛的,愛檢舉的,過度主張正義的,都會回向給自己的… 沒錯喔,收到罰單後違規的人如果下次不再違規,說不定能救了他一命,也能救其他用路人一命這樣檢舉就是積陰德的工作了
台灣是先進國家?不講交通,就講食安罰款級距還不是普通的大,然後新聞報導總是報最高罰400萬啦,4億啦,然而真正的罰金就幾萬,限期改善,黑心商當然繼續黑心,賺的錢拿零頭拿出來繳還搓搓有餘Johnny_depp wrote:全世界先進國家幾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