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佔用超車道其實不違規

kelven. wrote:
長期佔用超車道其實不違規


按照法條白紙黑字
那也要 長期都是 維持 最高速限 110 (國3)
都不能有 110 以外的數據 ~ 才是不違規
只要有 110 以外的數據 ~ 當然就是違規
葉梓楓
確實5
A辣愛怕跑 wrote:
按照法條白紙黑字
那也要 長期都是 維持 最高速限 110 (國3)
都不能有 110 以外的數據 ~ 才是不違規
只要有 110 以外的數據 ~ 當然就是違規



內線路塞會說 不是喔 抓超速都會有10km/hr 的誤差值

這個"[最高]速限也要有相同10km/hr 的誤差值喔

而且我自己覺得我已經開到最高速限了 我就是可合法佔用內側超車道 無腦順順開 沒有人可以妨礙
後面有車貼上來都會造成我壓力 都是違規的貼車仔 我進行檢舉

後面有車從我右邊要超過 這是在挑戰我的權威, 我一定要加速阻攔 阻攔後讓他過也要讓他吃一張不安全變換車道的罰單 誰叫他挑戰我的權威

至於後面滿滿被他堵住的車流 完全不是他們在乎的

法條根本沒有 誤差值 的規定
法條 白紙黑字 就是 最高速限
最高速限 只有 ONLY ONE 那個數值
在國3 就是110 k/h
內線霸佔族
聲稱 自己 依照法條 以最高速限110 行駛
真的被人抓到 儀表板 根本不是110
就在那邊 用 法律沒有規定的 "誤差值" 在那邊 鬼扯蛋
葉梓楓
[笑到噴淚]5
to herblee

我來到這論壇就一直聽你herblee大法官在跟我說台灣官方都是錯的,台灣法規違反了哪條又哪條的法規,整天就是在那用維也納公約來打壓台灣當地法規,在herblee大法官的視角裡,台灣法規都是假的是錯誤的,因為他們沒有遵循維也納公約,我herblee大法官就是來糾正各位的。





herblee大法官,請不要當鍵盤法官,麻煩你快去糾正台灣官方。

台灣人請遵守台灣法規,herblee大法官的人請遵守維也納。




====我是分隔線====

想知道herblee大法官在玩啥的鄉民可以直接看這篇01論壇的交通法規是跟台灣脫軌的嗎?
諸葛小花
herblee 對不起,我不想聽herblee大法官的,我只遵守台灣法規
諸葛小花
herblee 請你不要在這裡當鍵盤法官,直接帶著你這些論文去找台灣官方,好好的糾正他們
hpvs19 wrote:
內車道為超車道 有超車需求就使用

無超車需求以及右側有安全空間就離開

這有要求內車道要無條件淨空? 有塞車也不能占用?

很高興看到你願意定義你的認知。

好囉!依照你這個標準。
所以在台灣,下面這兩個狀況,並不構成前車要禮讓的條件是不是啊?



所以某A大的圖片,也一樣這些車輛都有超車的需求,都不構成前車需要禮讓的條件對吧!


如果你的回應是"對",那很高興,我們已經有共識了。

如果你的回應是"不對",那請幫忙解釋,這些圖片哪裡不滿足你上面寫的條件。

謝謝,讓我們讓有效的溝通持續下去,期待你的回應。
諸葛小花

逃避問題,然後時不時就上來發個廢文?
然後讓你的小夥伴可以按+5
難不成你就只是單單為了那一個+5?
你把這邊當作「陽光樓」了嗎?

一個論述被打臉、被質疑、被人提問了,還回答不了。
卻可以厚著臉皮一直重複發,這也是厲害,也是人才阿~

你的論調,如果駕駛無法一直符合規定的開到最高速限,那無法符合規定就無法使用內車道。
依同樣論調,因為A辣無法一直符合規定的開在最高速限內,所以A辣無法符合規定就無法使用高速公路。

依照你自己的論調,請你與會超速的駕駛們馬上離開高速公路。結案。
諸葛小花
確實5
to herblee




我可沒否定維也納喔,我說得很清楚,簽約歸簽約,但最終還是以當地法規為主。

是你herblee大法官不斷跟我說不要遵守台灣法規喔,因為台灣法規跟維也納公約不相同喔。你不要各種不看文又愛文回,等等我把你這些幹話整理起來回應你,叫你別講幹話,你herblee大法官又會說"那不是herblee說的,是諸葛小花說的",或是說"我herblee只是舉例法規而已"。


herblee大法官,請不要當鍵盤法官,麻煩你快去糾正台灣官方。

台灣人請遵守台灣法規,herblee大法官的人請遵守維也納。



====我是分隔線====

想知道herblee大法官在玩啥的鄉民可以直接看這篇01論壇的交通法規是跟台灣脫軌的嗎?
herblee
您雖說「簽約歸簽約,但最終還是以當地法規為主」仍無視公約,不知我國法規是依據道路交通公約第8條的『路權』 ,正式增設「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標誌」推動路權觀念 ,在管字第09500050501號函白紙黑字
諸葛小花
herblee 你可拉倒吧,我沒義務聽你herblee大法官的話喔,我只遵守台灣法規。你不用整天在這跟我跳針,你快去找台灣官方才是唯一正解,你在這論壇說他們都錯了說好久了,卻不曾去糾正
愛占用內線的人不過就是想在車上專心做非駕駛行為的事
我每次遇到烏龜車都是以其人之道還至其人之身
1.持續耐心等待可超車的時刻
2.超車時千萬記得保持安全距離並且不可煞車
3.超車完成後龜車開多少你就開多少,並且注意前方是否有施工車輛與不可煞車
只要龜車不離開內線我就持續此狀態
還蠻常持續跨縣市的

通常龜車覺得前方有車不方便無腦做非駕駛行為的事(玩手機最多)
最後都會離開內線
想不到這篇文章經過了4年多還在戰,我發現路上很多人的仇恨值真的越來越高了。

只希望各位駕駛、用路人,都能仿效各國的優點,讓道、禮讓路人這些都是美德。

何必為了錶速110可以無限行駛在內線而佔用呢?
bbboycloud wrote:
「您貼照片『國外不是一昧的補滿外線?』根本沒有人提及?」你公然說謊,你一直跟諸葛小花灌輸,右邊有空位就要填滿,如果在你們眼中國外的人沒這麼做,那你們幹嘛要要求[台灣開在「中線」的駕駛]要這樣做?你說謊

您指控 herblee 公說謊 ? 證據在那裏 ?
『一昧的補滿外線?』應該是您提出的指控
一昧原指一種滋味或中藥的一種藥材。引申為單純、專一,後來演變為「一直、總是、一廂情願」的意思。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一昧』釋義
1.糊塗的。《水滸傳》第三七回:「背後有強人打劫,我們一昧地撞在這里。」
2.一味、一直,只專注於。《水滸傳》第四〇回:「只見那人叢裡那個黑大漢,輪兩把板斧,一昧地砍將來。」也作「一味」、「一迷」、「一謎」、「一密里」、「一覓的」。
在此處發言 是一直,只專注於 , 是 一直、總是、一廂情願的補滿外線 ? 沒有加註其它說明嗎 ?
因此herblee說 『國外不是一昧的補滿外線?』根本沒有人提及?
請舉證 是誰說了 『一昧的補滿外線?』 herblee有這樣說嗎?

您說
懶得上傳影片再附連結上來,就截圖,英國的高速公路:

外車道就有二台車待超 , 不是外車道空無一車

您拿此點來 類比 諸葛小花
高速公路超速的人會檢討自己嗎 289 樓

諸葛小花所行駛的國1 ,外車道完全是空的 , 它是有空間可以回到外車道卻不回

依據法規
高管規則 8-1-1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 , 在三車道是中線車道 ,在二車道是內側車道
暫時利用 是超越後就要離開 , 暫時不是一路永遠 嚕到底 ?
誰能 利用 該車道 ? 正是因為 超越前車 , 超越前車者取得 中線車道 路權 法規 白紙黑字

諸葛小花 在中線車道 超越了誰 ? 只超越了 空氣 ... 空氣並不是法規當中的"前車"
依法 , 諸葛小花 沒有 超越任何車 , 無中線車道之路權 , 只能行駛外側車道

這是依據 高管規則 8-1-1所指示之路權 , 這是依據法律所授權的"法規命令 ,有法條依據,有說明, 並不稱為 「單純、專一」之 "一眛"

請教 那一句 是說謊 ?
此一指控顯然與 事實不符
諸葛小花
你8-1-1看不懂沒關係,但請不要一直洗版。你要堅信你才是對的也行,哪就快去找糾正台灣官方吧,不要只會在這當鍵盤大法官。
bbboycloud
一開始就跟你說明了"你說謊的點在哪了"自己看不懂怪誰。恕我不再讀你的小說,你的小說我已經讀過好多好多了。倒是你趕快去別棟樓幫幫你們的信徒阿。你要不要幫別人墊罰單阿。請去此樓"國道未保持距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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