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佔用超車道其實不違規

A辣愛怕跑 wrote:
法條根本沒有 誤差值 的規定
法條 白紙黑字 就是 最高速限
最高速限 只有 ONLY ONE 那個數值
在國3 就是110 k/h
內線霸佔族
聲稱 自己 依照法條 以最高速限110 行駛
真的被人抓到 儀表板 根本不是110
就在那邊 用 法律沒有規定的 "誤差值" 在那邊 鬼扯蛋



內線路塞就會自己腦補阿 超速可以有 為何最高速限不能有哩

反正我就是要找一切理由可以讓我 無腦在內車道巡航開的
herblee wrote:
您指控 herblee...(恕刪)


herblee大法官,你8-1-1看不懂沒關係,但請不要在論壇上一直重複貼文。

你堅信你才是正確的也行,麻煩直接去找台灣官方,我們大家都沒義務聽你在這不斷亂解釋法規喔,你不只亂解釋,你還不願意改,且不斷重複貼文喔。

====我是分隔線====

想知道herblee大法官在玩啥的鄉民可以直接看這篇01論壇的交通法規是跟台灣脫軌的嗎?
諸葛小花
herblee 你可拉倒,我從頭到尾就在跟你講中線路權,你在這跟我玩跳針遊戲呢,過程中還不斷跟我說官方都是錯的,你herblee大法官是不是離開鍵盤後就失去官職了?
諸葛小花
herblee 快去糾正台灣官方好嗎?我聽你在網路上糾正他們一年多了,你怎不去糾正,只會在這裡不斷地持續跳針?
凡人 wrote:
愛占用內線的人不過就是想在車上專心做非駕駛行為的事
我每次遇到烏龜車都是以其人之道還至其人之身
1.持續耐心等待可超車的時刻
2.超車時千萬記得保持安全距離並且不可煞車
3.超車完成後龜車開多少你就開多少,並且注意前方是否有施工車輛與不可煞車
只要龜車不離開內線我就持續此狀態
還蠻常持續跨縣市的

通常龜車覺得前方有車不方便無腦做非駕駛行為的事(玩手機最多)
最後都會離開內線


真的 內線路塞的第三種

3. 想要輕鬆無腦開的人 把大家的內側超車道當成他個人的無腦巡航道。 自己不想要花力氣開在中線或是外線與其他車互動。 覺的卡在內車道, 前方一遍空曠, 都沒有車,開的輕鬆又自在, 可以無腦順順開, 活在自己的小世界裡。 不過常常無腦開到去撞換撞車或是其他靜止物勒。

他們要的是可以在內車道無腦順順開 前方要一片空曠

如果你卡在他前面 他就會有壓力 就會不爽 自然就會啟動頭腦 變換車道尋找另一片空曠視野
這麼做有幾個好處
1.我有幫忙注意前方施工車輛,離開內線的龜車就少撞一台蠍子車
2.我有避免跟中線並排,把中線讓給要超車的人
我的出發點真的是良善的用路人
nerdwannabe
真是有道德的駕駛 不像哪些內線路塞 占用內車道 堵塞後方車流 製造塞車 不停的造成其他人困擾
kelven8116 wrote:
何必為了錶速110可以無限行駛在內線而佔用呢?


這個議題在世界各地都有探討過 也針對占用內車道人的心理作出分析
總結這些人的心態不外乎是

1. 享受控制權力感 : 自以為是標準 堪比認證的科學儀器, 是法律的執行者 。 後車比我快, 一定就是違規超速飆車仔。 超過我的都是罪犯, 都沒有路權, 除了可以直接忽視。

2. 玻璃心人。 喜歡帶隊, 但不接受有人比他快, 有車比他快的話會嚴重傷害到他的自尊, 因此還會刻意阻礙要超過他的人, 要不就製造不安全超車假象來檢舉超車者。

3. 想要輕鬆無腦開的人: 把大家的內側超車道當成他個人的無腦巡航道。 自己不想要花力氣開在中線或是外線與其他車互動。 覺的卡在內車道, 前方一遍空曠, 都沒有車,開的輕鬆又自在, 可以無腦順順開, 活在自己的小世界裡。 不過常常無腦開到去撞換撞車或是其他靜止物勒。


這就演變成一個 利己 或是利他 的局面

超車派講求 不占用內車道 讓後方較快車流通過讓車流順暢 減少塞車 = 利他

內線占用派講求 自己可以占用內車道無腦順順開 後方車流都要乖乖跟著 否則就是違規超速飆車貼車仔 = 利己

駕駛手冊已經清楚說明 佔用內側超車道的行為 是不當的 也非良好駕駛道德
不過哩 有些人的道德水準就是比較與眾不同




諸葛小花
你別再跳針洗版了,你明明就把這套用在市區內線跟高速公路中線,我就是被你這套理論噴了才注意到你這人的,結果你學起herblee了,直接忽略一切回文,只會自顧自地複製貼上洗版
男孩風 wrote:
請你與會超速的駕駛們馬上離開高速公路。結案。....(恕刪)


笑死!!!
請自己看清楚本棟樓的標題吧
這棟樓~就是在 討論 檢討 最高速限 能不能開內線
根本就沒有在討論 超速
你要討論 超速 請自己去開一棟新樓

要離開高速公路內線的人~是你吧
你PO不出 連續30分鐘 霸佔行駛內線 . 儀錶板都是最高速限110這個數值
你根本就PO不出來這樣的自拍影片
是你! 才要離開高速公路內線
因為~你根本無法向世人證明~你是用最高速限110.行駛內線
法條白紙黑字.規定的一清二楚
你做不到~就別在這裡跟人辯論
葉梓楓
真的5








herblee大法官連這種話都能講出來了,我真的有點佩服了。

各位01鄉民們可以下課了,這串文的三大神是不會停止跳針的。

你們要記得在01論壇法規是由herblee大法官詮釋跟管理的就好,不服的人就準備接受herblee大法官文字制裁。另外,如果大法官跳針到8-1-3就會出現三選一哥亂入喔。

====我是分隔線====
這些是當初查證時用的資料,在這裡分享給各位台灣駕駛。
這是高公局資料來源









判決書的話可以自己上網查,沒法用超連結。









判決書懶人包:法官說該路段速限100,但原告只有開78,沒有超車行為就要遵守但書規定,要保持100速限行駛。(但書一定要遵守:不堵塞、小型車、最高速限,未符合即違反高速公路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

我也是查完這些後才開始用AI回跳針文的,我可不是那種隨隨便便就用AI亂回一通的人。


====我是分隔線====

想知道herblee大法官在玩啥的鄉民可以直接看這篇01論壇的交通法規是跟台灣脫軌的嗎?
諸葛小花
herblee herblee大法官,您快出關去糾正台灣官方吧,外面的世界太恐怖了,全都跟你herblee大法官相反呢,這個台灣交通跟法律只能靠herblee大法官來導正了
諸葛小花
herblee 大法官記得阿,一定要去導正這個世界,不要被01論壇埋沒了阿

哈哈哈!真是笑死人了。
要逃避問題也不是這樣逃避的咩。

第一,你自己提的邏輯(主張、論點),依照一樣的邏輯去檢視其他開車行為有甚麼不對?
自己邏輯死亡還不肯認錯,才會說出這麼「獨裁」的話,"不准在本棟討論超速"。
有夠好笑~ (超速仔就怕別人談超速)

第二,我也不只在這一棟問過你,只要看到你提到這樣錯誤的理論,我就問一次。
不管哪一棟,你從來沒回答過。就一個超速仔仔咩。(你自己承認自己會超速的優。別說我汙名化你。)

最後,無所謂,我也知道這問題你始終回答不了,因為你不肯面對自己的邏輯死亡。
更不肯認錯修正自己的邏輯觀念。你就這樣水準而已。

但現在有個重要問題,你可別再逃避龜縮了。
有人聽信以為,不維持安全距離是超車的訊號。
作為最愛提倡處置前龜車的你,甚至提出要並行逼車的。
趕快去幫別人解答一下吧!

請去此樓回答-國道未保持距離-時速117在內車道,被開未保持安全距離的罰單。


等你喔!
諸葛小花
放棄吧,人類無法與神溝通的,三大神已經有各自的神之領域了,h有法規文字獄,N有三選一輪迴,A有真5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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