嗑淋法洛 wrote:
所以正義之人提倡偷拍論
警察應該是正義之人吧
所以喜歡偷拍
不敢說自己多正義
但一點廉恥心總該有吧
你要違規,管別人偷拍?
是拍你露點還是裙下風光?
galileo0714 wrote:
很多人的確是不罰不怕,
但是規定速限和執法的目的應該是要減低事故,
保障人民的安全!
像這樣偷偷摸摸有甚麼用呢?
如果真的是常常出車禍路段,
更應該明顯的站出來,
大家看到會怕,自然減速也減少事故,
偷偷摸摸只是想開罰單而已.
如果是又直又大條的馬路,
故意速限40~50,
然後又偷偷摸摸照相罰款,
不免讓人聯想到是想增加國庫收入,
而不是限速要保障人民安全.
這種情況,
不如把馬路弄得很小條,彎彎曲曲,
或是像台北市拉力級路面,
大家自然會減速,
不需要這麼辛苦把馬路蓋得又大又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