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沒有!!內車道有快車 立即讓路

恩 當一大堆人靠邊停不打方向燈,左右轉不打方向燈,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雙黃線任意迴轉,紅線黃線管他什麼線都併排停的時候,最最基本的守法都有問題的時候....你要提議 內線道為超車道?
這會不會太匪夷所思?

就好像在土匪窩裡面,根本沒有人會去洗澡的時候,你跟大家提議說 以後吃飯記得用刀叉一樣的道理


在這邊吵這個無聊的問題...
yakult300ys wrote:
是阿我承認以我的表速...(恕刪)


怎麼又要提時速表準不準的問題了?

一下承認自己超速又說時速表是大概值來規避事實

你說的話真夠矛盾

如果高公局當初沒想到時速表準不準確的問題

那我還真不知道設定速限是幹什麼用的

而且何必多此一舉訂定內車道為最高速限行駛道

又如果每個人都和你一樣把車上的時速表當參考用

等超速再來說那只是大概值

實際上根本連自己有無超速都不知道

那時速表的指針大家都可以把它拆了

也許你說的對

比我快就是超速不是我說了算

但是比我快而且沒超速也不是你說了算

因為所有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的人都會認為你超速

換句話說當大家都在以你說的大概值的時速表駕駛時

你說你沒超速又有多少人會信呢?

當所有用路人以表速120實測117行駛速限120的內車道時

你以表速123實測120行駛內車道

當下有誰能肯定你沒超速?

甚至連你自己都未必能肯定自己沒超速

真的要這麼力求時速表的精準度根本沒有意義


「因為他慢我快擋住我,而我在合理範圍內」

你既然都自爆了

一開始就不合理了

如果你沒超速又為何追得上以最高速限行駛的警車?

他讓你大概是他心情好

又或是像你說的因為他在行駛中無法提出證明你超速

但不管是為什麼原因

他讓你也好~他不讓你也沒錯

重點不是他是否讓你

而是你違規超速

超速又要人家讓路是你的天經地義嗎?

「慢讓快天經地義」只適用在低速佔用內車道的車輛你懂嗎

也許你遇到了好心人用路人或警察讓你嚐到幾次甜頭

但是我不吃你這一套

你盡管可以指責我不讓道是錯的

可是我絕對有理由說明自己沒錯~相反的我還能說明你是錯的

在猜疑別人的行為之前請先自我檢視自己有無遵守法規且合乎道德

否則照你這種觀念開車

高速公路上才是沒人比你大吧
ppopp747 wrote:
怎麼又要提時...(恕刪)

你真的比扯扯鈴還扯

不好意思
按到了
ppopp747 wrote:
怎麼又要提時...(恕刪)

你真的比扯扯鈴還扯

說詞反反覆覆,無限迴圈
[內線車道應為超車道......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超車道]后面這條條文但書本來就多此一舉;看到你就知道了,只會讓人無限上綱
請你搞清楚[應]跟[得]的關係就會知道超車的路權大還是最高速限的路權大,看不懂請重新學習,砍掉重練
(因為他慢我快,而我在合理範圍內)
沒錯阿,我既沒逼車也無狂閃遠燈只有閃兩下遠燈示意
所以在合理範圍內

重點就在他有沒有讓我
跟超不超速是無關的,因為這是道德(行車禮儀)
況且兩車都在速限加寬限值附近何來違規之說?
有公權力的都沒意見了,沒有公權力的你說了算?
[慢讓快天經地義]這適用於各個車道與各種道路包含飛機與船舶甚至行人
這是道德(行車禮儀)
我想你應該永遠不會懂,因為你沒有道德(行車禮儀)
言盡於此
yakult300ys wrote:
你真的比扯扯鈴還扯不...(恕刪)


我想你才是把內車道為超車道無限強化了

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超車道這條規定是否多此一舉不是你說就算

什麼「應」和「得」的理論更是天馬行空

不是你這麼認為大家就要這麼覺得

你有異議應該去高公局建議不是洗腦所有用路人

再說內車道為超車道的意義是要你超完車後切回鄰近車道

而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換句話說不也是持續在進行超車動作?

這兩條規定和路權沒有誰比較大誰應該優先遵守

是平等的

這點你老是搞不懂?


他有沒有讓跟你有沒有超速當然是無關的

但是你有沒有超速跟他有沒有讓是絕對有關的

你才是因~他才是果

你沒超速就不需要他讓你

請自己搞清楚

說到底你還是不承認自己違規自己超速

連小學生都知道

以120行駛在最高速限120的內車道

你想超過我表示你的時速高於我

即便只多了1公里也是超速

為何我不能說你超速?

你可以否認但是請你說明為何你沒超速?
(時速表都是大概值那一套就省了)

你可以擅自認為他人車上的時速表不一定準

那為啥別人不能懷疑在比他快的狀況下你是超速的?

不要只會嚴以待人寬以待己


我是不懂為啥有人會認為超速逼合法車有理

我想我也不必對這種人有什麼好的道德回應

我沒那麼大愛

我的行車禮儀只表現給守法的用路人看
yakult300ys wrote:
我承認
以我的表速來看已經超速
為什麼他不捉我?
因為我在超車阿

同義:我上下班時段闖紅燈,警察在路口鳥都不鳥我,為什麼他不捉我?
說明:警察不抓,不代表違規就是合法的!
言歸:超車就可以超速?

好吧,不超速怎麼超車...對吧!
又來一個自以為是的 拿著以最高速限行駛超車道就是無敵,
只要後車接近, 一律不讓,
如果後車閃燈, 絶對不理,
只要超過他, 就是超速,
只有他的車錶速最準,
別人不能超車, 不能超速......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習慣就好啦~

反正在這講那麼多~

他還是一樣黨在裡面~

也不差他那一台~

反正我們這些一直閃車的就是飆仔~

他們就是良好駕駛~(別跟我說~你到收費站.下交流道.遇到公路維修.都沒超速)

話說~我用的是定速~儀錶板是電子的~

可以定速120~

你們的呢~

指針式的~要剛好定到120很困難吧~

沒定速的車~要用腳踩120更難~

那請問一下~表速看誰的~

每兩個禮拜開車來回嘉義板橋一趟.. 超車不等於超速..你的最高速限.也不等於別人的最高速限..
ppopp747 wrote:
但我認為超速是不道德之一,超速又逼車是不道德之二,其中重要的是又不遵守最基本的法規

相對的我覺得讓不讓道根本就無關道德

從頭到尾我只有強調一件事
我是會讓道的人, 只要從自己做起就好, 無關其他人如何......
我一年收到超速罰單差不多兩張吧
能用定速開車我就盡量用定速開
算不上是喜歡超速的人
二來, 我也不喜歡逼車,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跟你沒有不同的是, 不讓我就自行超車
跟你沒有不同的是, 前車禮讓我會感激, 覺得這駕駛很有水準
ppopp747 wrote:
乾脆告訴你

你的觀點很正確

不過那只適用低速且佔用內車道的車

我實在不懂你幹嘛要拿同一套說法來針對用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的人

國道交通主要的問題的確如你所說
但車速實在不是你我可以判定的
這些話我一打再打, 始終如一
烏龜車或是超速車都是執法者才有資格認定
為什麼會有比你快一公里就是超速這種荒謬的觀念呢?????
沒定速的車我就不相信誰的右腳這麼厲害, 可以把速度控制的絲毫不差
左快右慢是秩序, 不該因為車速不同而有雙重標準
慢車也有路權, 可行駛於中外線道
或是於內車道無來車時利用內車道進行超車(並無需達最高速限)
如果你已達最高速限(每一個人用的標準都只能稱之為自認)
根據我"自認"的標準, 不會經常需要讓道的
偶爾讓一下有這麼困難嗎? "就是不爽讓"是一種不健康的思維
如果一大堆人要超我車, 那我很高興
國道交通有救了, 車流均速有效提升

而打死都不讓的人, 如其他先進所言
真的也沒差你一個, 習慣就好
會讓道的人, 沒有理由, 就是慢車讓快車這麼簡單而已
不讓道的人, 永遠都有理由, 理屈卻氣壯
ppopp747 wrote:
也許你說的對

比我快就是超速不是我說了算

但是比我快而且沒超速也不是你說了算

因為所有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的人都會認為你超速

換句話說當大家都在以你說的大概值的時速表駕駛時

你說你沒超速又有多少人會信呢?

當所有用路人以表速120實測117行駛速限120的內車道時

你以表速123實測120行駛內車道

當下有誰能肯定你沒超速?

甚至連你自己都未必能肯定自己沒超速

真的要這麼力求時速表的精準度根本沒有意義

你的邏輯觀念算是不錯
只是一直鑽牛角尖
超不超速只有警察說了才算, 沒那麼複雜吧

而並沒有人力求時速表的精確度, 那是無法達成的烏托邦境界
要超我的車只要比我快即可.......這是非常非常簡單的要件
我怎會知道後車有沒有超速?????
就算後車快速刷過去
我也只能"猜測"他可能超速了, 沒資格開他罰單
但網路兼差執法者的人實在有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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