蔥油餅大叔 wrote:
所以就活該被刮? 不是每個地下室停車場攝影機位置都能夠拍到角落的 會規定機車禁止進入通常都有他的原因
這個原因是受到社區多數人認同的所以才如此規範 並不代表你可以依個人少數意見去反駁
民主社會回歸到原點的話就是多數決 就算你不服氣 但是依所有權所佔比例來決議的話就是這樣
如果社區事務是真的受到少數人把持的話 請先從參加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開始...(恕刪)
用會括到車拿來當限制機車停車的理由我覺得實在說不過去
會刮到車的話開車也會刮到
有什麼不一樣
如果車位很小
故意將機車停在兩車縫中間的確有危險
就像停車不會停很靠近一樣..不是你撞我門就是我撞你門
但如果停在車為內的前後我覺得就可以接受
這都可以溝通的事
直接禁停就說不過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