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小偉 wrote:
一個逆向闖紅燈.一個綠燈正常穿越車道.所謂的兩個都有錯.請問是否可以明確指出.那位遵守號誌穿越車道的錯在何處....
可能還是那台該死的---應該注意而未注意,騎車是向前看,明知有人逆向還要撞,只有這個可能而已,要不然真的找不到錯了~~~~~如果今天是綠燈騎車的人,有個路人逆向走,結果逆向的路人被撞殘了,那結果還會是一樣嗎?雖然出事的東西不是同樣的,但這都應該是可以注意的事情,我猜,法律最強的就是牽拖,明明錯不在自己,可是一樣有罪~~~~~~~
bestbsn wrote:
如果連信賴原則都不知道的話,那就不要上路了。但這與防禦駕駛並不衝突,端看當時能夠做到的注意義務。
那個被撞的人剛開始綠燈的時候,並沒有馬上就衝,他也有做確認安全再走,只是那個逆向闖紅燈的超速許多,即使先向左看,那一瞬間也是躲不掉。若即時發現而急剎,但反而又增加後車追撞的危險。
防禦駕駛並不是無限上綱,它是有注意義務的極限;而且防禦太過也會妨礙到別的用路人。
子彈打中毛 wrote:
...
連一點防禦性駕駛觀念都沒有...(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