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覺的po文的人~真的是不思考的~1. po出車牌~以造成洩露他人個資~如果今天這張牌被仿~那po文者有事!2. po出車牌~車主可以直接提出告訴3. 今天po文者不定一知道這台車車主的背景~但很明顯的他po文有跡可查如車主是混的~或老闆級的~或熟相關法律的~或從事相關行業的~想攪po文者~是非常容易的~只要錢拿出來~自然有人包辦到好~4. 全台一堆人在違規~他不是第一台也不會是最後一台~po文者把他po上網來炫~很清楚的是眼紅~一個完全不思考後果的人~
gary89089409 wrote:好有正義感喔...肅...(恕刪) 不不不,小弟我只是追求一個最低的標準常言道,法律是生活道德中的最低標準遵守不要違規停車在騎樓下,遵守現行法規,怎麼就變得如此難了?不過我想對於Gary大大您來說這應該不是個問題因為看到你對於其他人的發言你問他們"難道你本身都沒停過騎樓嗎"這種言論可想而知,您追求的是如同聖經裡所描述的那種最高的神人道德古有 耶穌說:你們之中誰沒有犯過錯的,可以用石頭丟他今有 Gary大大教導:你們之中誰沒有停過騎樓的,可以批評這位重機騎士小弟我僅能做到遵守最低道德而已跟Gary大大比較起來小弟十分汗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