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前輩,國道警察說影片自小客只是輕踩煞車.........


9102kr wrote:
雖然後車未保持安全車距,可是我怎麼看都不像[輕踩剎車]


銀色BMW莫名其妙的煞車, 這需要申請交通鑑定, 遇到龜車最好的辦法就是遠離它, 離遠一點就對了, 保持安全距離是上策.

mikeqoo wrote:
2百公尺前看到有車停...(恕刪)

東西載太重?不是沒想到,只是大貨車有載貨物的,行駛高速公路一律要過磅,況且又是廂型貨車,所以超重的部分機會不大~~~

牛頭醫生 wrote:
其實爭這麼多幹嘛....(恕刪)



應該回到版主的主題所寫出來的內容。


國道六隊分隊長林富貴:「那是因為外側有一部貨櫃車從旁經過,那BMW駕駛一時就緊張踩煞車,那後方的車是未保持開車安全距離,追撞上去。」
影片1:49---1:51時bmw車身左移,碰撞前bmw車身應該已跨分格線,
猜測是想變換道,沒注意到位於後照鏡死角的小發財,突然驚嚇才煞車,
這駕駛開車習慣應該都不太看後照鏡,
如果變換道前多看幾次左及室內後照鏡就不會嚇到急煞
不過撞上,沒保持安全距離的後車一定倒霉
9102kr wrote:
國道六隊分隊長林富...(恕刪)


一般來說都是後車賠前車

反應慢安全距離就拉長點

煞不住撞上去是自己活該

心頭滅却
tcyadsl wrote:
小貨車真倒楣居然遇...(恕刪)



不管前車是否蓄意剎車
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在法條上就是站不住腳
前面已經有人說明過了
後車本來就應該留意前車隨時可能突發的任何狀況
不應自持技術好就貼近前車
前車有可能心臟病突發、閃避車前任何東西、即使真的遇到天兵駕駛後車若未保持距離而追撞
未保持安全距離的人就是理虧在先

GeekVinci wrote:
解決方案1: 如果...(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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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看起來就是

老B佔用大車超車道,被逼車不爽踩煞車,結果GG,但這種路障沒被老天爺收回,有點可惜

怎麼不用蓄意謀殺來偵辦那台BMW??
odenshop wrote:
不用爭了 三寶無誤...
至於那些喜歡說保持安全車距的...
你們覺得在台灣高速公路車多的時候有可能嗎?
高速公路局建議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2230
小型車開中間車道時速100公里好了 要距前車50公尺......(恕刪)


時速100公里 要距前車50公尺.

這絕對是正確的

100公里時速煞停一般車輛在35~45公尺但是沒人敢保證自己的人和車隨時都在最佳狀態

因此請保持時速100公里 要距前車50公尺.

有人不認同我相信,因為中和交流道每天追撞車禍都好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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