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以前聽聞親戚描述、新聞上以前某綠色黨在凱達格蘭前丟汽油彈爭取言論自由、結社自由時的畫面....
/小學生/ wrote:
樓主
撇開你抗爭(上國道)的目的,
個人覺得這樣的作法,
並不恰當。
抗爭,或稱社會運動,
是由相對「多數」的人參與或支持,
經過合法申請,
來表達訴求。
而非由單一,或相對少數的人,
臨時起意,且未經合法申請。
在政府看來,經過合法,
且多數人表達的意見,
政府官員,較容易接受。
少數人,且未經申請,
這讓政府看來,
可能只會說「這些暴民」「這些刁民」
是吧
君子不立危牆之下,
樓主應該40有幾了吧?
因該也有妻小了。
或許閒暇之餘,多帶妻小,郊外走走踏青
或想為社會多做些什麼,
也可去「育幼院」,多關懷這些小朋友。
多保持一顆開朗的心,會讓自己、家人
心情更愉悅的.......(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