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前車壓到彈飛的石頭打到....


naj wrote:
今天早上南下往新竹...(恕刪)


只看出石頭滾動經過前車的車底

我覺得不好告~~~

===========

只有證明前車所屬的石頭

才告的成
別開車了,可以考慮大眾運輸工具可能比較適合樓主
是啊,轉念想一想也是,人沒事就好
昨天發生後當下心裡很不舒服
只能說保險沒保足,不能把損失轉嫁給保險公司

被人砲就當經驗分享嚕!
希望未來有相同經驗的人沉著處理了!

jc165 wrote:
如果是我的話轉念一想...(恕刪)

0928313411 wrote:
請求國賠



哈哈 台灣人最愛國賠了! 什麼都先怪別人
不如買來就供起來拜吧
您可先問問自己
哪天有人找上門說您的車壓到石頭彈傷了他的車所以要您賠償
這樣您可以接受嗎?

naj wrote:
各位大大,這樣報警有機會找前車求償嗎


報警求償?

會不會太好笑了

原來有些人法律知識那麼薄弱
看完這篇好驚訝那麼多人邏輯不清要找罐頭主人

樓主只要能佐證前車有壓到罐頭就可報案找前車求償
因為我的保桿也發生過一樣的事
報案交影片
兩天後對方保險業務直接打電話來請我去換保桿
對方保險全付

舉一個例子給大家 希望救回一些人的觀念
A B 兩車靜止 C車追撞B車 造成B車推撞A車
我想大部分的人都知道C車得賠A B 兩車
把B車換成路上異物 怎麼一堆人邏輯就變了
前前車A跟前車B發生車故, 噴出裝,
後車C距離太近, 撞上不知A還是B噴出的裝,
後車C可以直接要求前車B賠?

我想這需要法官判定.

不雨 wrote:
這樣可以賠的話...開高速公路下雨被其他車壓水噴髒了....也可以請對方賠洗車費了!
.....(恕刪)


認真覺得被髒水噴到造成的財損甚至造成機車騎士滑倒等等都應該由政府買單

人民努力工作賺錢繳稅給政府蓋橋鋪路 結果鋪那什麼鳥路密度不足厚度不夠經常造成下雨就破損

路面也全無平整性可言 這樣的路面品質造成的種種後果都應該由政府買單 要不然政府收這麼高稅金建設是在蓋什麼鬼東西!?




就像在高速公路 人民上高速都有繳通行費 理應提供安全的行車路面品質

若遇到被異物刺破胎 砸破車 甚至閃避掉落物都應該由收費養護單位買單

然後再由收費養護單位去跟"造成他人損害"的加害人索賠才對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