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是因為法律有授權好不好?你以為台灣有授權私人車全部掛急診都可以這樣無法無天?你知道台灣有少人口掛急診?有多少掛急診的人是真的需要到用到急診資源嗎?有多少人浪費醫療資源嗎?根本就是欠砲chensir3 wrote:麻煩你掛急診的時候...(恕刪)
以前我的老師說過他太太命危,他騎車載他太太去醫院闖了紅燈,警察攔下他,他跟警察說他太太快不行了,警察也是照樣開完罰單才讓他走,警察跟他說你不是救護車也不是由警車開導,所以不管你後面是不是有人命危你就是違規,最後他的太太延誤送醫也走了,還是要乖乖繳罰單
aayyaay2002 wrote:今天早上我太太不舒服...(恕刪) 哀,原po僅想到自己,這也是目前台灣社會最大的問題你有想過今天政府如果讓你免罰這條,會造成多少日後的麻煩嗎?急著載家人去醫院所以闖紅燈免罰那急著載家人去醫院出了車禍可以同理免賠嗎?急著載家人去醫院所以隨便將車丟在路邊,也可以免罰嗎?急著載家人去醫院所以隨便將車丟在路邊,造成後車追撞,可以免罰免賠嗎?接到電話急著趕去載家人所以忘了結帳(把東西拿了就走),被竊盜罪起訴,可以免罰嗎?急著載家人去醫院卻沒車,路上隨手敲破了一台車的玻璃把車開走去載家人我只是先借用而已,可以免罰嗎?如果你同意了第一條免罰,加上新聞報導下日後一定會有其他人拿著第一條的範例要求他的行為也要免罰再來,何謂急著載家人去醫院如果僅用"掛急診"就代表急著去醫院那日後會不會有人被照了後立馬衝去急診室說頭痛,或是眼睛突然失明之類的急診掛號費頂多500~1000以內比起超速罰單算便宜,如果你的罰單是高速公路超速3600的話更是便宜別懷疑,真的就會有這種人你或許會說,那可以急診開立診斷證明時,證明真的病危問題是這種判斷的工作幹嘛丟給醫生沒人想當壞人,當病患要求醫生在診斷證明上寫病危兩字如果是好的家屬還好,萬一是刺龍刺虎的,不是給醫生麻煩嗎?為了一個人的免罰搞的大家都很辛苦,不是嗎?而且一定會有人吵,我送醫院那時候真的很危急,雖然診斷結果沒大礙但是那時後上吐下瀉,或是吐血之類的,所以不管有沒有病危都不應該付罰款然後過不久就會看到一群人去抗議丟雞蛋,說政府草管人命我講這應該不為過吧現實的社會就是真的有這種人,有點年紀的應該多少看過幾次這種新聞有時候真的多想想為了成全一個人的便利會造成多少人的麻煩
尾巴 wrote:為避免自己或他人緊急危難而所為之行為,不罰。若備齊證據 (最好有急診的到院時間證明),是可以不罰的。 緊急事件的違規的確是允許事後舉證免罰的!很多人都說被拍照無法免罰乖乖去繳...請問救護車與消防車難道就不會被闖紅燈照相嗎?目前汽車還沒有安裝航行自動溝通哪裡能躲拍照,那麼難道救護車與消防車的事後寄達罰單是否都要買單?還不都是事後逐一核對緊急勤務的執行時間來認定免罰的,同樣道理,樓主只要能舉證當時確實是載家人送急診室的話就能申請裁決,裁決不過就打官司,當然你的準備要充分.
aayyaay2002 wrote:今天早上我太太不舒...(恕刪) 一張闖紅燈才多少錢?我怎感覺你很介意?你太太重要還是這點小錢重要?太太重要 你今天就不會 還有工夫在這邊發言問了應該是擔心太太 而不是在說要法律給你網開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