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辛苦大中午的沒辦法坐在舒服的地方好好吃頓飯,有很多人可以舒服的坐在電腦前吃飯,不會了解跑外勤的辛苦,我了解你的心情,但是紅線真的是沒辦法臨停的,只能下次注意點了,就當繳學費囉。我常常在想,開車的人就很倒楣,吃飯時間繞了半天,就是找不到一個短暫停車的位子,大概只能吃麥當勞得來速。更不用說,路邊一堆紅黃線,停車格少到想哭,旁邊還有一堆人磨刀霍霍等著檢舉。我不支持違規停車,只是平心而論,勿戰。
合20B wrote:結果有一天有一台小車臨停黃線去附近公司辦事回來車就被拖走了那位先生非常不滿去領車後就開始狂檢舉 讚!我認為這才是被檢舉過的人該有的作法!別人檢舉我,我不爽!就是要檢舉回去!這樣很好!你檢舉我,我檢舉你,善用人民的手上權利。最終達到一個世界大同的境界,才是所有人該追求的目標。這則新聞裡的婦人做了一個很完美的示範:不能只罰我!婦被開單拉違規攤商下水 警整街開38張罰單
樓主:違規是事實,繳了罰款就好。但我今天中午當下也是做了一件與樓主一樣的事,開公務車停在紅線吃便當。現在吃飽了,正打算要來睡午覺了。我就是要在紅線上睡午覺。警察看了看,也只是走了。沒想開我單。喔…對了。我的公務車是黃色的,上面寫著「工」務車。等我睡飽了再修,反正也要等零件跟材料。樓主:你下次如果要停在不該停的地方吃便當,建議帶好三角錐2~4隻,「工程中」的牌子1塊。架好,就可以吃飯了。
boycome wrote:台灣的公民教育真的很失敗...(恕刪) 2001年國中小學就把「生活與倫理」、「公民與道德」課程廢除所以至少7(一般國小入學年齡)+16=23歲以下的世代是沒有受過有書本的公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