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車主死有餘辜,轎車駕駛也罪責難逃,機車車主因為闖紅燈用生命當作代價,馬三車主這台車算是廢了(大家最近要注意不要買紅色馬三二手車,買到事故修復車事小,買到殺人怨靈車事大),事後咎責賠償幾百萬應該是跑不掉,除非有個富老爸,不然人生也差不多毀一半了,這真是警世錄阿,值得各駕駛人警惕在三,行車真的不要貪快!
越是大的路口越是要注意!雖然綠燈了,還是要看一下啊依照馬自達行車記錄器影片比對道路標線換算,秒速大概27.5公尺,相當於時速99公里!雖然尚未達到嚴重超速標準但兩造經過路口都可以視若無睹、旁若無人,都是攻擊性駕駛!說起來兩造都是完全沒有正確駕駛觀念!行進速度越快視野越窄,對於視野外周遭物體的感度越低,越是沒有加倍專注,相對發生意外的機率越高!一條性命碰就這樣沒了!各位看官學到了什麼嗎?
速度之外 這馬三車主跟本看不懂生死門!不會開車又愛開快車 右側的最外側高速超車過四線道大路口 左邊的A柱死角加上左邊同行的車 跟本壓根全擋住了 左方來車的視角 可以說完全看不到左方的人車動態 而另一邊的機車 他的右方視角也被馬三左方的同行車給擋住了 造成雙方在完全來不急反應之下高速撞上 這就是馬三車主 完全腦殘加白目 愛開快車 生死門又完全看沒
十字路口附近限速都不會太高的.一直糾結不闖紅燈就不會出事的路權正義使者,要有更高的公民水準的高度從天空看下來.就算綠燈亮了,也許救護救火車也許會過來,工程救險車會過來,社會重大案件處理中的警軍........還有大家都會有年老的長輩,老到也許失智,看無,目珠灰灰直直走過來......人不要硬,一次就折.(這八個字是寫給我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