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a0914 wrote:
是前女友說闖過去的
我就是不懂才發文問
還有我們沒要買房
然後結婚也沒花錢只是登記
我知道他辛苦沒要求他花什麼錢
我也沒說不幫忙他還
我只是不懂為何當初簽和解
沒給醫生證明沒給工作證明
都只有口頭上述說
對我還年輕我也沒說很懂
我就是不知道不懂所以才提問
我沒要討拍
酸我也沒關係
因為我就是不懂才在這發問
還有我敢嫁我老公
是因為他是個好人也是有責任的人
要我跟他一起分擔也沒關係
只是今天我就搞不懂為何沒提供證明
卻要草草了事的簽名
不太會使用這個回覆
我就統一回覆了
第一句,我是絕對不信,且口說無憑,
闖紅燈或停下來都只在駕駛的一念之間。
就算沒給醫生證明、工作證明,什麼都沒給
但金額肯定是當初敲定的,就算是對方當時難以計算,或拿不出來,
把那些全當作是「精神賠償」也不無可能。
撞到弱視,對人生的影響很大,
若是從事需要用眼的科技人才,
成為弱視後,他原本還能工作30年來算的話。
光精神賠償跟你要1000萬都很合理。
告訴你,算便宜了,趕快賠一賠,好好過自己的人生
對方弱視,過個十年會不會因此惡化成全盲?40幾萬,他虧大了。
和解了你現在還要含扣?
他十年後盲了可以再回來跟你們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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