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wang wrote:很不巧,我3歲讀小班的小孩,幼稚園距離我家600公尺,他可以走去,不想走騎輔助輪的腳踏車,還曾溜滑板車。(恕刪) 陳阿瓜~ wrote: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恕刪) 看起來犯兒少法了,發文者道德水準要求那麼高,自己去自首吧!小朋友這樣身處險境!!!需要緊急報警嗎?
我家兩個小孩幼稚園坐娃娃車,花點錢能解決為什麼一定要違規接送小學低年級我爸有空會在6,700公尺外都沒車停的黃線接,沒空自己坐公車回家我上班可以順便送,在學校附近下車自己走過去,過馬路會有導護指揮交通同學家長有的是月包計程車上下課,這種比跳表便宜多了我一個人帶兩個小孩出門去市區不好停車,坐公車和捷運,一個抱著一個牽著,公車捷運從來沒人讓位過,不要說沒位子就不能坐有小孩就這麼簡單,實在是不能理解到底有什麼困難?
pwwang wrote:很不巧,我3歲讀小班的小孩,幼稚園距離我家600公尺,他可以走去,不想走騎輔助輪的腳踏車,還曾溜滑板車。是你不行,不是小孩不行。接送小孩無可厚非,我通常也不介意也能體諒,但把問題都怪在小孩不能走,卻不承認自己懶,...(恕刪) 那你要接小孩的機會應該很長颳風下雨日出日落安親班你遲到是你家的事等到大一點你小朋友可能會賴床也可能會不舒服你再堅持提早半小時叫他叫她乖乖走路去學校再乖乖被記遲到...等到你每一次都能做到再來看這篇文章
功夫之王 wrote:那你要接小孩的機會應該很長颳風下雨日出日落安親班你遲到是你家的事等到大一點你小朋友可能會賴床也可能會不舒服你再堅持提早半小時叫他叫她乖乖走路去學校再乖乖被記遲到...等到你每一次都能做到再來看這篇文章 可是這還是您家裡的問題啊~~所以這些原因是主張可以容許違規嗎??被記遲到不就是負責任的表現,剛好機會教育啊。難道一直保護小孩到出社會,上班遲到也要幫他擔心??每個人的理由千奇百怪,一個學校在10分鐘內出現100台接送的汽車,你剛好是101台,你也是要停很遠。
功夫之王 wrote:那你要接小孩的機會應該很長颳風下雨日出日落安親班你遲到是你家的事等到大一點你小朋友可能會賴床也可能會不舒服你再堅持提早半小時叫他叫她乖乖走路去學校再乖乖被記遲到...等到你每一次都能做到再來看這篇文章 你的觀念,是給孩子魚吃,而非教他釣魚。
pwwang wrote:很不巧,我3歲讀小班的小孩,幼稚園距離我家600公尺,他可以走去,不想走騎輔助輪的腳踏車,還曾溜滑板車。是你不行,不是小孩不行。接送小孩無可厚非,我通常也不介意也能體諒,但把問題都怪在小孩不能走,卻不承認自己懶, 好心提醒你別再這麼做小心幼兒園提報社會局,引起社工關注搞不好連小孩都會被強制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