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清明連假本人站崗檢舉的成果【爽】

kun429 wrote:
你不去當警察真的浪費你的才能了...應該真的能讓錢進得來! lol 但離專業還是有很大空間可以進步, 還是說這個人就是你...(恕刪)


當警察才真的浪費檢舉能力

當遇上了 刁民 黑道背景民代 警察長官

會擦出什麼樣的火花呢

硬要去檢舉 長官立馬塞其他業務給你
支持檢舉違規,但是不支持這種不事生產的檢舉魔人。
早在60~70年前,對面就流行這種檢舉做法,訂了一些不合理的法規,甚至檢舉地主,有產階級,這些檢舉魔人的條件就是,誰叫你要違反國家法令。
想不到60年後的自由台灣居然也盛行這種無謂的檢舉制度。自由就是以不妨礙他人自由為自由,為了這條自由的人權,法律才會制定,但是該權力是由憲法規範,在你的自由沒有妨礙他人時,就不應該限制,這也是憲法精神。
唉~偶爾看不慣違規,或者違規以妨礙到自身或其他人,檢舉當然有理,如果沒有,不把時間拿去增產報國,真的很廢。
playcat017 wrote:
支持檢舉違規,但是不支持這種不事生產的檢舉魔人。
早在60~70年前,對面就流行這種檢舉做法,訂了一些不合理的法規,甚至檢舉地主,有產階級,這些檢舉魔人的條件就是,誰叫你要違反國家法令。
想不到60年後的自由台灣居然也盛行這種無謂的檢舉制度。自由就是以不妨礙他人自由為自由,為了這條自由的人權,法律才會制定,但是該權力是由憲法規範,在你的自由沒有妨礙他人時,就不應該限制,這也是憲法精神。
唉~偶爾看不慣違規,或者違規以妨礙到自身或其他人,檢舉當然有理,如果沒有,不把時間拿去增產報國,真的很廢
...(恕刪)


對岸現在一樣有交通違規檢舉,還有不少地區的交通違規檢舉是有獎金的,一件幾十元台幣可以領.


增產報國出來給車撞死喔? 笑死。

一個被富比士雜誌列為Not Developed的地區、更被多個國家發出旅遊警示,原因是交通混亂很危險.

竟然還可以有人大言不慚地在這發表這種似是而非的言論.
我想請問違規超車必檢舉大哥,
我假日騎白牌走屏鵝公路時,
有時會遇到一種情況就是,
前方路口紅燈,
汽車打右轉方向燈轉出來機慢車道停紅燈(右轉方向燈持續亮著),
等到綠燈後,馬上改打左轉方向燈,油門一加就跑了。

請問這種有辦法檢舉嗎?

排球高手 wrote:
我想請問違規超車必...(恕刪)


完全可以檢舉,他只要走慢車道不右轉,改直走就是違規

在後面錄整段,直到他切回快車道就可以檢舉
嵐夜 wrote:
奇文共賞機慢車道欠你...(恕刪)


我只能說,你看不懂我所論述的
我沒說這樣違規的是對的
我只是點出面對連續假期造成交通亂象改善方法

也想必你一年去花東次數屈指可數
今年過年連假你絕對沒開車去花東
要經歷從花蓮七星潭開到台東要6小時對吧

你也剛好沒塞到他在檢舉的伯朗大道那條
我當時就在那條路上塞車。你要跟我辯什麼?

不巧我當時就是要去台東原生應用植物園吃飯。








他怎麼不去檢舉伯朗大道路邊佔據擺攤的攤販?還有小貨車的?


伯朗大道那條,改畫成雙線車道,
或特定假期實行共用車道措施
就不會讓他違規檢舉成案,大家一起塞
搞不好能分散車流不是嗎?

等你當時就在條路上,跟著慢慢凸
你就心裡不要喊幹話出來

看看花蓮縣政府在過年連假在北返時進蘇花公路在車道分流上怎麼做的。

不要台東縣只會製造景點
伯朗大道,熱氣球季,金針花季,三仙台
的來招攬遊客。
但交通分流沒半撇,還讓人檢舉見縫插針

法規是死的,道路使用條件是活的
腦袋多用點,別只會製造對立。
請創造共贏好嗎?

還有是樓主不想要有遊客進入
不想要民宿。不用拿我跟他的對話你來上綱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一個被富比士雜誌列為Not Developed的地區、更被多個國家發出旅遊警示,原因是交通混亂很危險.
竟然還可以有人大言不慚地在這發表這種似是而非的言論.(恕刪)


那請問為何你就可以違規?
闖紅燈、逼車、跨雙黃線、故意開遠燈射眼睛、長按喇叭

你違規就不會使交通混亂危險?

別人違規放大檢視?
你違規就合理?


俗話說
君人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小人嚴以待人,寬以律己

嚴以待人,寬以律己 : 只看的到別人的過失,就算只是個小差錯,也能說得有如滔天大罪;而對於自己的過錯,總是能掩飾就掩飾,盡量當做沒看到。

請問你到底甚麼心態?
雖然 "違規超車必檢舉" 並不十分認同
不過樓主這一樓檢舉的行為100%支持你
樓主辛苦了


這些聰明人是該付點錢來回報國家

感謝樓主的辛苦!!檢舉這些移動毒瘤!!
我看到太誇張危險的違規,也會檢舉!!

我違規也被檢舉過,但我不會不檢討動怒,提醒自己儘量不要違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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