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根本沒資格濫用交通檢舉蒐證來搶老百姓錢!!??

badboype wrote:
別把民主搬出來,關民主屁事。
單純就跟私法正義雷同,意思!比拳頭看誰大,誰就是正義。
現在是檢舉這顆拳頭大。


您說的私法正義不就是公權力不彰造成的?
這就是台灣式民主,檢舉的法條不是民代訂出來的嗎?
如果是專制國家,就像對岸那樣到處裝監視器開罰了。

檢舉只是轉化人民對"政府執法"的需求,從自我做起而已。

台灣人急性子、貪方便,卻那麼多人願意花時間去檢舉。
不覺得很奇怪嗎?
badboype wrote:
單純就跟私法正義雷同,意思!比拳頭看誰大,誰就是正義。
現在是檢舉這顆拳頭大。

檢舉最多是讓違規人被罰錢而已
不會讓違規人受傷或是坐牢
有時候違規卻會讓無辜的人受傷
甚至死亡
大貨車違規左轉 機車騎士挨撞不治
11:52 2019/02/11 中時 吳岳修
開工第一天,新北市新莊區就發生死亡車禍,潘姓男子未申請通行許可,11日清晨駕駛大貨車行經新莊十七號越堤道又違規左轉,撞上直行的林姓機車騎士,林男送醫搶救宣告不治,警方初步研判潘男無許可又違規轉彎釀致事故,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
這起意外發生在12日清晨5時41分,57歲潘姓男弓駕駛大貨車由重新堤外道往樹林路方向行駛,行經新莊區十七號越堤道時,未等待左轉號誌燈,在綠燈亮起時逕自左轉,撞上對向綠燈直行的61歲林男,林男倒地送亞東醫院搶救,截至上午10時許宣告不治。
警方調查,肇事雙方都在綠燈後起步,案發當時天色昏暗,機車疑似未開頭燈,大貨車則是未等待左轉號誌燈,再加上該路段限制15噸以上大貨車通行,貨車未申請通行證,大貨車駕駛未酒駕,機車騎士抽血檢測中,確切責任歸屬由警方釐清中。

道歉文「隱藏版」!汐止死亡車禍 屁孩:「我就這麼賽」
2018/07/18 04:52:00
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新北市汐止區五指山國軍公墓路段,本1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16歲胡姓少年騎乘普通重機,因機車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造成一名43歲曾姓重機騎士閃避不及撞上身亡。事隔半個月,有網友在「北宜公路幹譙版」臉書PO出胡姓少年的道歉信,文中雖提到「保證有駕照前絕不會碰車」、「發誓我一定會檢討」,但與網友私下對話時,竟說出「誰知道我就這麼賽」、「反正對方家屬吼有原諒我了!」等語,令網友怒罵「你真的是他X屁孩」。
據警方調查,事發當時的行車紀錄,只見胡姓少年騎乘的機車逆向跨越雙黃線,導致對向的曾男急剎後打滑摔車,與少年對撞,救護人員趕到現場時,曾男已無呼吸心跳,胡姓少年則是意識清楚、僅右肩骨折,事後兩人皆被送到醫院急救,但曾男仍宣告不治。許多網友看到影片後,紛紛痛罵少年的行為「屁孩無極限」,甚至有人趕到醫院想要為死者討公道。
事後有網友私訊少年質疑為何不公開道歉?少年回應「我有想到!但是我媽他們不准我開臉書阿」,經討論後少年將道歉信私訊給網友,文中提到當時在醫院,他是想去看曾男,但因為護士要求他在外頭休息,不要打擾到傷者接受急救,並強調態度並沒有隨便,事後也有到死者靈堂嗑頭認錯,獲得家屬的諒解,並與家屬約定18歲前絕不碰車,他要靠他的雙手彌補這一切的過錯。並向網友們承諾他一定會檢討。
但少年在撰寫道歉文前,與網友私訊對話中,卻說「誰知道我就這麼賽」,並大言不慚的說「反正對方家屬吼有原諒我了!」、「他們知道我只是貪玩不是故意的」,讓網友看了忍不住怒斥「X你老師都他X死人了還貪玩」、「你真的是他X屁孩」,並要少年「最好遵守承諾」。

話說回來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是依據法律授權
私法正義則是人民使用法律所不允許的非法方式
二者天差地別
實際上違規者繳不繳罰單
都活得好好的
因為別人交通違規而意外死亡的人
卻是永遠都不能復活
檢舉人跟違規人哪一個比較可惡?
cdyao wrote:
您說的私法正義不就是...(恕刪)

唉…講白了就是沒賺錢的時間,人都閒了,哪來忙碌?

那砸辦?剪片來玩嘍~
曉得 wrote:
檢舉最多是讓違規人被...(恕刪)

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不過誰拳頭大就是正義,有異曲同工之妙

Y0880Y wrote:
奇怪! 怎這麼多攻...(恕刪)


不認同您的就叫假帳號?
自己違規當然自己認

送您四個字:反求諸己

yichen8173 wrote:
日本交通很好嗎?是...(恕刪)


日本應該也是罰出來的,罰得夠重然後要徹底執行,才有顯著效果

一個小違規都要被請去警察局泡茶,還要花錢花很多時間,看你以後還敢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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