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柱惹禍?行人過斑馬線被撞



全世界就台灣的a柱特別粗~~~~~

還有些無腦的怪行人過斑馬線不多看看四周 對 沒錯 要多看看四周~~~

但有些行動較遲緩的人 遇到華麗過彎車時 也只能眼睜睜被撞吧!~~~
其實A柱擋人只要減速小心觀察就可避免, 最肚爛是高速衝場的腳踏車, 好幾次都緊急煞車才避開...

行人也別過馬路低頭看手機, 先前公車才輾死一個

dallasoriginal wrote:
全世界就台灣的a柱...(恕刪)
RX78NT12003 wrote:
https://www...(恕刪)

隔熱紙貼的烏漆麻黑
應該管一管了
RX78NT12003 wrote:
https://ww...(恕刪)


很多用路人都以為走在斑馬線是無敵的

馬路如虎口,自己的姓命還是別靠法條保護

法條保障你走在斑馬線被撞有賠償,但不保證你的生命安全

過馬路還是左看,右看,安全快速通過
cinnamon coffee wrote:
叫行人轉身看車來了沒,是完全以車為本的行為

創造出這設計的大英國,早就已經改遊戲規則,廢掉Z字型的行人庇護島穿越,叫行人直直走就對了!


哦?我不知道英國已經把規則改掉了?
能否貼出相關資料呢?

其實我覺得多轉個彎只是駕駛跟行人彼此互相,讓穿越路口更安全而已。
對汽車駕駛來說:
行穿線退縮,讓駕駛有更好的視線可以看見行穿線上的行人,所以駕駛就沒有理由說看不見行人。

對行人來說:
透過庇護島的欄杆引導行人面向來車,行人也就沒有理由說沒看見來車。

如果說要行人直直走、順從行人慾望線,那其實連行穿線也不用退縮了,因為退縮的行穿線也是讓行人多轉一個彎才能過馬路。

cinnamon coffee wrote:
營建署有規定,但下面養了一堆無腦廢物沒照著做而已

就目前查到的資料顯示
路緣斜坡應該與行穿線銜接
但是針對路緣斜坡的位置並沒有強制規定一定要在路口交接處,而是「宜以」雙向斜坡取代扇形斜坡
如果有誤,麻煩告知我~謝謝
leecheelin wrote:
如果是設計上的死角
同一車種就會常常發生這種車禍
如果不是很常發生
那就是駕駛沒注意(恕刪)


A柱和車不能動

還有自己身體可以動

今天又不是開高駕駛艙的車或坦克裝甲車...

....
...
話說我們的斑馬線啥時要後退 這樣就沒有A柱的理由了吧
BigMac4Diet wrote:
以影片來看,確實行...(恕刪)


anddyliu wrote:
同意+1, 但車速慢...(恕刪)


A住真的會擋,尤其如樓上所說剛好角度+速度一樣的時侯

這個影片說得很清楚:
A柱的危險

圖解說明







這些圖示由三個不同的國外文章來的,在告訴各種用路人A柱盲點可能造成的危險。
不要只是互罵,如何避免比較重要
麥嗑划斯基 wrote:


終於有人觀念跟我...(恕刪)


如果所有人的觀念都跟你一樣,那改善台灣的交通就是個屁⋯
馬路三寶每天在互相傷害

這是一條不歸路

眼睛長在頭上的有一天都會從地球上被抹去


ForLucky wrote:
隔熱紙貼的烏漆麻黑...(恕刪)


說的也是
連前擋都貼很黑
晚上再開遠光燈
轉彎時當然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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