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制度應該修正,要求檢舉人舉證自己合法檢舉

我開車時, 遇到一開方向燈就硬要插隊的, 我一般會讓,
因為這種硬差的多半不是善類, 沒讓就會亂搞你, 壞你心情了,
萬一不小心A到, 責任還在我身上, 更慘, 一整天都浪費去了.

有的是打了方向燈很久切不進來的(沒人要讓他),
一般我也是會讓, 這種的可能都是路不熟走錯道之類的,
而且久切不進表示他也不好意思擾亂正常隊伍,
所以讓一下也好, 免得他堵住他那一道了.

大家多互相一點, 也要遵守交通規則,
這樣都可以快快樂樂出門, 平平安安的回家啊~
LIN KUN wrote:
哈哈哈,樓主的發言好(恕刪)

不自證己罪指,任何人不得「被強迫」作出對自己不利的陳述。(from wiki)

這個部分是對自己權益的維護.不適合用於交通檢舉中吧....
交通檢舉中,如果要檢舉他人<-- 這裡行為為自願檢舉
則對應行為為 自我非違規 或非 引導他人違規.

跟所謂 不得被強迫舉證自己(自願)做出不利陳述.並不符合要件.
即 如果沒有檢舉行為 則無需做出任何陳述.
有(自願的)檢舉行為 才需要做出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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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這樣的法律解釋 大概某些人會覺得好像在繞口令吧
riverbob wrote:
昨天收到109年12月2日檢舉,回想起來是上班路上,根本是對方違規在先,想插隊進車道我沒讓,再來跟著你在車後,因為路口回堵我過不了檢舉我闖燈,但我收到罰單已經快兩個月後了,行車紀錄器早就覆蓋了,這到底是甚麼制度,檢舉罰單一個多月才來我要怎麼自白?


闖紅燈是自己的選擇
怪不了別人吧
riverbob wrote:
因為路口回堵我過不了檢舉我闖燈



我認為檢舉制度確實要改進
改進為所有檢舉影片都要上傳至公眾平台 (例如YOUTUBE)
警察才能開始審理有否違規
我認為檢舉影片必須讓大眾看到 才有其公正性

因為 我也想看你被檢舉的影片 但你卻沒有PO 都是文字敘述的 不能了解整個過程
或許你真的是被冤枉的也說不定
眼觀耳聽 wrote:
所以是天天都在違規(恕刪)


行車紀錄器天天備份歸檔跟天天違規有什麼關係...
檢舉的人也都是用行車紀錄器天天錄影回家在剪輯舉報的阿..大家做的事情都一樣...

這都是使用者自己能做的事情啊...哪天剛好錄到什麼意外有人求某一天某一路口的影片
也都能幫到人...自己有需要也有得追查
所以當法官跟警察的都要是聖人?不然怎麼有資格判人家徒刑跟抓人...
當醫生的一定身體健康?不然怎麼有資格醫人?
當牙醫的更要口腔清潔完整....
當眼科醫生的不能有近視....
chuenjia wrote:
當法官跟警察的都要是聖人?不然怎麼有資格判人家徒刑跟抓人...

法律是看獨立事件的
不然怎麼最近有法官 光是沒迴避審判
就被抓到 有枉法之嫌

他們未必需要當個聖人
不過 至少在某些法條上面 別是個常犯...

for example, 你會希望一個常常喝酒開車的警察 開你酒駕罰單嗎?
dgame wrote:
法律是看獨立事件的不...(恕刪)

所以警察在酒測駕駛前,自己要先酒測給民眾看?
是說,是有多少比例被檢舉的是因為檢舉人違規當下所檢舉的?
因為一兩個警察有酒駕的問題,所以全部的警察要執行酒測勤務前,通通要先酒測證明自己沒喝酒?
一樣是講不通的
好想退休 wrote:
這樓太慘忍了,完全理解樓主心中的幹!只能說人民互砍,警察躺著賺領業績。


民眾檢舉的警察會有業績???

可有依據,還是你是警察
勇者踢餓龍 wrote:
檢舉龜人自己違規也能檢舉別人!


你有小孩了嗎?

你所有教你小孩不能做的事你以前確實都沒做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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