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鍋有問題就去檢舉,一直哭哭啼啼,擺明就是想引戰,沒人理你剛好而已,不代表你可以得寸進尺
沒有要檢舉的意思,所以沒深究這些照片用在檢舉的可行性,其實這些照片都是在網路上找的。
只是呼應樓主的主題:「要上國道,要走汽車道,現在連停車格的縫隙也想要」
這種行為真的要不得。
都說是人的問題,你硬要貼四輪照片出來站,而且一張照片就想看圖說故事!格局太小的你可以滾了~

誤會人家的意思,刪文,並向xzen大大致歉





壓力鍋 wrote:
沒有要檢舉的意思,所(恕刪)
哇~鍋大也來此閒聊。



其實每天上下班多多少少都會見到一些"違規"事件,但是否看到就要檢舉?老實說:真的有此需要嗎?因為有許多違規事件是無心之過,且有些交警看到小錯也只是吹個口哨比一下警告你違規了而非隨即告發,而民眾也會隨即修正。
再者檢舉人只要看到違規事件就見獵心喜不管任何狀況就截圖上傳告發,這樣真的能改善交通違規問題嗎?......官方給予一般民眾檢舉之權是沒錯,而檢舉之人打著為民除害之口號,令人無從反駁。
令人納悶是可能是現每台車幾乎有裝行車紀錄器所以取得違規事件容易,但舉發者舉發除一般四輪小汽車外極少舉發大車、重機等車輛,說他們不會或極少違規.....其實也不少(在此不筆戰,心知肚明)。
總之駕駛人行走路上還是要遵守法規為要,萬一不小心或無心之過而被檢舉,那也只能付罰單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