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超速的人會檢討自己嗎

knightcsf wrote:
呵呵 我想不管我們拿(恕刪)


所以我不是說 法規明顯有瑕疵阿,

就像黃線規定
1.人要在車上
2.不能熄火
3.未滿三分鐘

以上皆要有才可臨停

事實上呢?
只要人在車上 我熄火等人等個10分鐘20分鐘都沒問題,
警察來我馬上開走就好,

這樣我沒被開單也沒人被這樣開單過,

所以我可以大肆宣傳
人在車上黃線就可臨停嗎?

你那根本就是謬論而已。
VincentLu1021
這不是瑕疵吧, 這是網開一面.
SongYC wrote:
禮節禮儀主要靠的是教(恕刪)


並不是這樣喔,道度駕駛有高度的危險性,端賴所有的用路人都遵守法律規定
因為道德是多元相對,沒有法律的統一規定
就可能因為道德的不同而產生危險。

而且交通安全法規很多時候跟道德無關,更多多的是分配道路的使用資源
當要求你停車再開的時候你可以用什麼道德說我可以不遵守?

在道度交通的法令上,你很難看到完全沒有規定的事項,
所以弄清楚法律規定,而不是用道德去判斷
你佔著廁所,並不會造成其他人的生命財產危險
但是超速就會!!這是最基本不同的
knightcsf wrote:
在道度交通的法令上,你很難看到完全沒有規定的事項,
所以弄清楚法律規定,而不是用道德去判斷
你佔著廁所,並不會造成其他人的生命財產危險
但是超速就會!!這是最基本不同的


國道警都告訴你了.
國際上也都是這樣使用,

盡量不要占用超車道的目的:
1.車流順暢
2.行車更加安全。

反之占用超車道使車流不順暢,
使他人危險,

因為速差才是真正的危險,
車速分流是最正當的,
把快車逼迫到中間車道只會更危險。
陳阿瓜~
看到占用請報警
idayes
或是直接給它肛下去,讓它終身難忘嗎?
knightcsf wrote:
並不是這樣喔,道度駕...(恕刪)


這是國道警6點聲明儘量不要佔用超車道。
就是以[安全]及[車流順暢]為由。



陳阿瓜~
看到龜速占用請報警
陳阿瓜~ wrote:
就跟我不能證明你超速
你也不能證明我龜速
都給警察認定 不然就送檢舉啊


對阿,
就是不能證明阿。
那請問你們到底在扯甚麼你們就是最高限速就可以行駛?

然後現在又要不負責任的說給警察測?

邏輯又再度被我打臉嗎?

怎麼那麼搞笑阿?
反正不要被警察抓,
我擾亂車流我不顧他人安全都沒關係嗎?

怎麼可以這麼不負責任?
idayes
怎麼那麼搞笑阿?反正不要被警察抓,我「超速行駛」我不顧他人安全都沒關係嗎?反正不也說有沒有超速是要給警察認證的!怎麼可以這麼不負責任?
樂觀樂觀 wrote:
常看有些人在炮轟高速(恕刪)




烏龜車、佔車到的會檢討自己嗎?





‧°∴°☆﹒°☆﹒﹒‧°∴°﹒☆°∴°☆﹒﹒. °.﹒‧°∴°☆‧°∴°﹒☆ ☆°.﹒‧°∴°☆°
看海成花 wrote:
那請問你們到底在扯甚麼你們就是最高限速就可以行駛?
然後現在又要不負責任的說給警察測?
邏輯又再度被我打臉嗎?
怎麼那麼搞笑阿?
反正不要被警察抓,
我擾亂車流我不顧他人安全都沒關係嗎?
怎麼可以這麼不負責任?

你說我違規
是你要證明我沒有達到最高速限啊
這法理到底懂不懂啊

為什麼合法的人要證明自己合法?
我低於最高速限? 請你舉證
我擾爛車流? 請你舉證
你一句話就可以認定別人違法違規喔 都不用證據喔
當自己是法律? 當自己是警察?

你逼車我就送檢舉
你說我龜速占用 怎麼不報警? 不敢跟警察講話喔
可憐啊
陳阿瓜~
[拇指向上] 沒錯,所以啦,理性的人走體制內的解法就準沒問題了,即使遇到GPS時速未達110的駕駛,我也根本不需要做逼車這種事情
foxmask
真的~~ 只要外線有空檔, 即便內線用 GPS 110 連續行駛, 我早不知道刷卡到哪去了, 還要做逼車這種浪費時間, 損人又不利己的事~? 一個不小心, 還會被人錄影檢舉哩~ [XD][XD]
看海成花 wrote:
所以我不是說 法規明(恕刪)


我不知道你的問題是什麼

似乎你的問題是就像你說內車道不能以最高速限行駛一樣

有人忽略了法規規定臨時停車只有三分鐘的限制
而去跟人家說黃線可以停車

實際上臨時停車 跟停車是在法規上處罰不同,停車超過三分鐘
或者熄火不是隨時可以開走的狀態就屬於停車

所以把對法規的誤解當作是法令到處宣揚
這不就是你現在正在做的事情???

我不懂你為何在反對自己??
反正依法使用內側車道就對了。
那些一天到晚喊自己有理的,網路上嗆一堆,
有本事就去追尾阿~看看是誰賠誰~
陳阿瓜~
別鬧了 追尾? 連報警抓龜車都不敢
看海成花 wrote:
這是國道警6點聲明儘(恕刪)


拜託前面這麼長的解釋都沒有看
只看到後面對吧
你怎麼不說前面講那段話,告訴你最高速限行駛就是合乎規則的

盡量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連警察都不能要求你這樣做

主管機關宣導盡量使用替代道路,意思是說你上高速公路違法嗎??

國道警察的臉書上沒有把全文寫出來,下面這段是主管機關高速公路局的回覆
這是我去問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12日
發文字號:管字第1050008050號
承辦人:張OO
主旨:反映有關高速公路內側車道使用1案,如說明,復請查照。
說明:
一、 台端105年4月6日反映事項敬悉。
二、 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有關車道使用之規定,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除規定大型車及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外側車道,另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 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三、 前揭內側車道亦提供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之規定,主要係考量高速公路車流量大,部分路段於尖峰時段車流量已接近或逾道路容量,如內車道僅提供超車道使用功能,所有車輛超車完均須立即回到原車道,於尖峰時段,將造成道路嚴重壅塞,且利用內車道超車之車輛,超車後亦無法駛回原車道,故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亦提供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率且不影響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四、 惟考量前後車速度儀表之誤差及速限寬容值所引發之認知落差,為避免爭議及維持內側車道超車道功能及車流順暢,本局已持續透過CMS、廣播、平面媒體、宣 導短片、懸掛紅布條等各種管道,加強宣導用路人於超車後儘量勿佔用內側車道。

這裡的佔用,指的是你是超車而開入內線車道的那種

中線的速限是必須達八十公里以上,因此八十到100都是合法的
如果有人以85公里用內線車道超越中線80公里的車輛,這是完全合法的
它的確是在超車,因此他會告訴你超車後,盡量不要繼續占用,
把車開回原車道!!! 所以才有超車後,超車就是超越原來車道的前車!!!


如果你本來就是用最高速限行駛,就不會有超車才駛入內線車道的問題,
因為前面說明三已經講了最高速限行駛就是合法,而且不影響高速公路使用
也不需要是因為超車才駛入內車道!! 第四點跟第三點講的是不一樣的東西!!!

只要你確定是最高速限就可以了。

你有疑問,打電話去問高公局,
超車道只是它的功能之一,最高速限行駛車道也是它的功能
別再指喊著內線是超車到,那就像說黃線可以臨停一整天一樣!!!!
陳阿瓜~
愛逼車的就是喜歡做體制外的事情的人,顯然不會想知道法律真正講什麼,而是把法規導向最自己有利的地方,當然更不會想問什麼主管機關,或是報警檢舉等,因為他根本不相信體制
VincentLu1021
有些人得了前面有車就會不爽的病, 不管速度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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