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14線重車一觀

althewind wrote:
正反雙方大家都是盡量據理力爭好好討論,
請講點有內容的東西,
不要只會發廢言...

難不成您期待狗嘴真能吐的出象牙??

米咖 wrote:
是是是!那汽機車違規...(恕刪)


其它汽機車違規是因為


















政府搶錢、警察搶業績!







台灣人交通違規自古以來都是因為交通法規是用中國字寫的關係。(還有阿拉伯數字啦)
我用600D寫日記

Ducati_S2R wrote:
重型機車視同汽車決對不是任何狀況都該視同汽車
光是停車好了
澳洲是一台機車規定要停一個汽車位?


沒錯 除非有畫出專屬機車車位 不然要停就是一個汽車位
乙烯 wrote:
就知道你會提出"重機視同小型汽車"的法規

按照交通安全規則第二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左: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 (包括
機器腳踏車) 。
二、客車:指載乘人客四輪以上之汽車。

小型汽車包含機械腳踏車,我那台野狼125按照法規也是"比照小型汽車",請問一下小型汽車跟你講的"四輪汽車"有甚麼關係?若要講比照四輪,法規中會明定指出:小客車或是"四輪以上汽車",這在交通安全規則95條就能看到例子: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
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
此限。


請提出相關的說法證明你說的"比照四輪"的依據在哪邊好嗎?不要提一個打自己一巴掌的東西


文字遊戲你慢慢玩

事實如何自己明瞭 我看重機視同四輪觀念來自於澳洲 台灣影片宣導也如此 光玩文字遊戲 你跟那些法官有甚麼不同?

下面幾張已經講得很清楚重機的路權



第三張也很清楚在右上方圖示注明視同小型汽車 畫圖除了重機外其他都是"四輪"



你的野狼125cc視同小型汽車沒錯 只是畫有禁行機車 你不能走, 機車專用道 你可以走

乙烯 wrote:
按照法規,輕機車鑽車縫到停等區是違法的,換句話說你說輕機車比重機便利也是大有問題,明明法規就禁止這樣做,輕機車哪來的便利可言?反問你,你有沒有這樣做?有的話你有甚麼權力要求我騎重機不得行駛車縫?



這句話我曾經在01提過 說鑽車縫違法 卻有一堆好比米咖一夥的砲轟我說 "政府畫停等區就是鼓勵" "停等紅燈時機車可以鑽" 你先去打他們一巴掌好了。我只是跟他們學習。
eletalen wrote:
這句話我曾經在01提過 說鑽車縫違法 卻有一堆好比米咖一夥的砲轟我說 "政府畫停等區就是鼓勵" "停等紅燈時機車可以鑽" 你先去打他們一巴掌好了。我只是跟他們學習。...(恕刪)

要用交通規則來指責紅牌重機, 就要同時接受100%嚴格的交通規則檢驗!

從2007/11開始, 我或我們就是用這招應付的!


夠了!


更別提政府一年收入多少交通罰鍰!

大家都用寬鬆版不好嗎?一定要政府督促警察採用嚴格版?這樣你們(或是反對者)才高興?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eletalen wrote:
文字遊戲你慢慢玩...(恕刪)

放心, 如果網友要一直提, 總有人會一直玩文字遊戲的!

交通規則就是文字遊戲!


難道你還不知道嗎?



四輪以上:中華民國警察就已經說了,紅牌重機也適用!

那我們缺的兩輪找誰要?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eletalen wrote:
沒錯 除非有畫出專屬機車車位 不然要停就是一個汽車位

嗯 , 這個問題我可以提供一下意見

關於大型重機要停汽車格的事 , 其實最需要了解及遵守的 , 是汽車駕駛人

因為我大概每次停 , 都會有汽車駕駛人想要移我的車 , 或是叫我移走(因為都不會離車太遠)

所以這種法條 , 先不用問大型重機騎士 , 先問問那些塞車後找車位快瘋掉的汽車駕駛人的心得吧~~
eletalen wrote:
沒錯 除非有畫出專屬...(恕刪)


是啊
所以人家還知道要畫專屬車位
想必是在停車位較不足的地方?
台灣咧
都市地區都不足吧
只有一兩個地方政府有通融一位多停..不過有誰知道
台灣那麼小還要搞一國多治

再來
澳洲有機車不準走機車專用道這種事嗎
你們所說的都是個人行為

與法規何干??

法規如此 他移你車 你可以跟他說 問我幹嘛?

台灣沒有機車專用車位?

是沒有"大型重機專用車位巴"

我待的地方 整個城市也才不到30個大型重機專用車位 而且最多位置就是在SURFERS 一間重機其是最愛去的酒吧。不用問我也知道為什麼他們要畫。 輕機專用車位根本就沒有


你要比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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