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天剪角豬 wrote:
===>比較一般的狀況應該是~~幫你修改一下
甲方:(台北市)
車子: 100萬==>大部份的人是開這樣的車
房子: 2500萬(例:50坪)一坪四十萬 是買不到台北市的破華廈 所以應該在2500萬以上
車+房=2600萬
============
乙方:(某縣市鄉下)
車子:1000萬
房子:400萬(例:50坪)
車+房=1400萬
=============
甲-乙=2600萬-400萬=2200萬
===>也就是 甲方搬去乙方的房子住 他還多了2200萬可買車
所以乙方就算是開了一台價值千萬的跑車 他也不過是 省了房子的錢而已
就算他別的財產好幾億 但自住的房子 就是便宜 省到錢
=====>結論++住爛房子開千萬車 台北縣市幾萬人都可以
看不太懂說
===>這樣你懂了嗎?? 住數千萬豪宅 開高價車 才有
這邏輯真是差到不行,為什麼甲-乙要用2600萬-400萬?
憑什麼甲賣了車又賣了房到(某縣市鄉下)可以得2600萬,你一下說車子折舊的快一下子又讓甲車子賣出價
為新車價,然後又不准算乙方的車價,憑什麼甲100萬的車可以賣100萬,乙方1000萬的車你就無視

再者你怎麼知道乙方不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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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某縣市鄉下)
車子:1000萬
房子:400萬(例:50坪)
現金or遊艇orROLEXor黃金:1200萬
車+房+現金or遊艇orROLEXor黃金=2600萬
何來遜色於甲方
好!你要說甲方也可能有1200萬等同現金,那根本就是兩種程度不一的人
巴菲特跟王雪紅有啥好比的

要你就拿程度相同的人比,沒道理一樣有2600萬的人一個在台北買了2500萬的房跟100萬的車會比
在鄉下地方買1000萬車跟400萬房的人優越,除非你的價值觀就是房子買越貴越好
最後再問一樣身家有兩億的人,一個住帝寶,一個住元大花園,你的見解還是住帝寶的人優越是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