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1 結案: ) ....第一次車禍........

ahph_gmail wrote:
不要轉移焦點 是誰心中沒有法條存在

你自己說的 看哪一條法條說轉彎車得讓直行車 只限於不同車道???

請提出證據

再回一次


上圖是不管兩輪四輪的
都是只要同車道行車後車要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不管前車要轉彎 或前方車流壅塞 或有阿貓阿狗的衝出
前車因故減速或致於停車時, 後車要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以免碰撞

第58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二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者。
第94條
(車距、減速暫停)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
以煞停之距離。
前車如須減速暫停,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後車駕駛人
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動。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
Jason Chen @Taiwan

JasonChenTW wrote:
再回一次按這裡檢視圖...(恕刪)

沒有常識就別亂貼出來丟臉了
交通法規有分汽機車 還有分行駛與轉彎等部分

今天開車的轉彎未禮讓直行車 就是轉彎車的問題 別扯到停止的法條去
另外就是 轉彎前還往右偏作假動作讓後方誤判 也沒提前打方向燈 也沒仔細看後方車輛狀況就一氣呵成轉下去

最少有三個部分都是嚴重錯誤

別再那邊繼續硬凹扯其他有的沒的 只會更難看

另外你自己引用的法規裡面也有寫到
94條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
以煞停之距離。
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前車如須減速暫停,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後車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動。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

91條
行車遇有轉向、減速暫停、讓車、倒車、變換車道等情況時所用之燈光及駕駛人之手勢,應依左列規定:

六、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光或手勢。應先顯示方向燈光或手勢。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第 97 條
汽車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均應在遵行車道內行駛。
二、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不得駛入來車之車道內。
三、在劃有行車分向線之路段,超車時得駛越,但不能併行競駛。
四、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汽車在設有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除應依前項各款規定行駛外,於快慢車道間變換車道時,應顯示方向燈,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四輪大爺 承認錯誤很難嗎
尊重其他直行車的路權 尤其是弱勢的機車 很難嗎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ahph_gmail wrote:
四輪大爺 承認錯誤很難嗎...(恕刪)

硬凹的是你吧

什麼事都要扯到四輪兩輪之爭嗎?
與你不同立場的都是四輪大爺嗎?
路權還有分四輪兩輪嗎?
你永遠都不會使用四輪嗎?
你有四輪駕照嗎?

還有要拿機車黨名號,請先證明,黨主席董先生已經別論壇PO文不承認某些在M01打著機車黨旗號的人

Jason Chen @Taiwan

nick51020 wrote:
各位大大我出車禍了....(恕刪)


如果雙方都對和解有認知,請簽寫和解同意書(具有法律效果的)

保護你自己 以上,還可以跟交通大隊的警察伯伯問問有沒有要注意的
JasonChenTW wrote:
還有要拿機車黨名號,請先證明,黨主席董先生已經別論壇PO文不承認某些在M01打著機車黨旗號的人

抱歉喔 小弟從來沒有打著啥機車黨名號
小弟只是有常逛機車黨粉絲頁 以及看不慣某些難看四輪嘴臉的人在硬凹而已
少在那邊講道理講法規都講不過別人 就開始要玩抹紅這招

elac_chen wrote:
這地方哪裡來的快慢車...(恕刪)

第 97 條
汽車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

汽車在設有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應依前項各款規定行駛,於快慢車道間變換車道時,應顯示方向燈,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不要法規看不懂 還要繼續扯
這個法規小弟之前有特別問過了 意思很明顯是 英文and或not only,but also的意思 不是or的意思

明明就是開車的錯很大 還要硬凹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1.感覺轉彎太快
2.打方向燈太慢
3.未注意後方有無來車
4.機車來不及反應被逼到向左才變逆向撞上

傷害罪成立你就慘了!
dragon19761017 wrote:
看了二天真的想回一下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是指對向來車好嗎
還禮讓逆向行駛的勒
我騎車看到有人打右轉燈我寧願減速然後左邊過
如果是打左轉燈我就右邊過
這不是常識嗎
版主的案例只顯示那騎車的人不會騎車還要逆向超車
而且也不會保護自己
...(恕刪)


法規法條有改過只有寫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圖也是劃不同車道,不管同向或對向,同車道解釋變成前後車的問題,但逆向就是說不同車道這可能要有民代詢問看交通部怎樣回答

在01又上了一課

ahph_gmail wrote:
抱歉喔 小弟從來沒...(恕刪)


抱歉你打那麼多字我實在很懶得看
我只想請問
可以在雙黃線"逆向"超車嗎??




JasonChenTW wrote:
再回一次上圖是不管兩...(恕刪)


實在是忍不住了,你貼的這張圖是B要迴轉/轉彎,然後A從後方追撞上去的
就這篇來說,版主是貼右側要轉彎,但又沒完全注意後方有無車輛
導致要超他的車誤判說他要路邊停車,才會撞上去的

我是以這張圖和這篇的主題提出看法,老實說這兩者是不一樣的情形
姓"崔"的女生絕對不能找姓"曹"的男生當老公 ,不然冠夫姓,郵差先生會叫的很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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