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顯是汽車逼車
犯了刑法妨害自由、強制罪、公共危險罪
結果一堆人一直跳針
機車行駛於同向三車道內時
機車不能騎在內側車道
這點沒錯
但是汽車逼車的時候
該路段已經從三車道縮減為兩車道了
最外側車道被槽化線分開變成右轉專用道
而且內側兩車道在該路口還有機車停等區
請那些替汽車護航的有點良心好嗎
就算機車今天違法
也不是那台汽車可以管的
不是開汽車就可以在路上隨意執法耶!!!
那還要警察幹嘛?
台灣有很多正義的汽車駕駛呀!
zeonforce wrote:
樓上好長一串.....那為何排氣量大於251cc以上
行駛內側車道就會變安全....有人能解釋嗎
目前台灣已經有三台車種
是直接拿白牌車括缸硬上黃牌
(就是原本249cc變成251cc)
機車行駛右線並不危險....危險的是自以為老大的四輪駕駛
看到機車就逼車....緊貼行駛的行為才是危險的起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