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樓主要表達的目的是......五楊高架路段上,有個駕駛人可能會故意與他人並排行駛,使你失去耐心之後違規超車,進而舉發你至於樓主跟這位檢舉他的人有沒有過節,樓主或許覺得沒有,但是對方可能覺得有就像在路上跨越雙黃線超了小屁孩的車,小屁孩覺得你在"鐺"他。就把你攔下來打一頓樓主是在高速公路上超了某人的車,對方覺得不爽,就檢舉樓主違規超車
謝謝大家的指教不管您是怎麼評斷我,不管您怎麼看待這件事小弟真正最想說的是不應再讓這樣的惡質檢舉文化繼續下去了....試想一下,在您的成長過程,您怎麼看待告密者、爪耙子試想一下,兩張高速公路罰單會對所得有限的今日造成多少負擔尤其是在檢舉他人時,檢舉者立場是否完全沒有偏頗,鏡頭是否能真實傳達實際的情境.....
bulahe wrote:有時後會再新聞看到一些事例:竊盜犯表示:他錢就放在口袋,引誘我偷。強姦犯表示:她就穿少少的,引誘我下手。搶劫犯表示:他鑽表就帶在手上,引誘我搶。到底是你自己選擇違規還是別人害你違規????..(恕刪) 某些行為確實容易引發犯罪! 不然哪天你出遠門時,在家門口貼張告示,還是到銀行領個上百萬,捧著到街上逛看看會如何?
erictu wrote:小弟真正最想說的是不應再讓這樣的惡質檢舉文化繼續下去了.......(恕刪) 被開單就把錢缴一缴, 如此而已...扯到"惡質"檢舉文化...還是一句話...方向盤油門都在自己手上腳下, 要不要違規, 要不要賭看看, 都是自己的選擇, 我可以選擇早點出門怕車多, 也可以選擇晚點出門開快車, 一切都是自己的選擇....真的覺得開單有問題, 就去申訴.
stephenliang wrote:被開單就把錢缴一缴,...(恕刪) 真覺得有問題就去申訴+1,上法院時法官會還你清白...警察只是又收到的影片去決定開不開單,影片證據證實你違規警察也只是照章辦事而已對這張罰單不服就去繳300塊申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