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llacehsu wrote:我也是天天走市民高...(恕刪) 用不著羨慕拉…選在大暑正中午氣溫逼近40度的時候穿一件黑色的連身皮衣再加一頂黑色全罩式安全帽去塞在車流量超大的高架道路一到兩個小時保證比任何人都偉大!熱衰竭暈過去說不定還能進忠烈祠、成為時代雜誌的封面人物~
很不巧小弟也是三種車(汽、重機、機車)都有在使用。當開車時常被路邊突然插出的阿婆機車或屁孩改管的車嚇到。當騎重機時常會被不打方向燈又閃公車停站的汽車嚇到。騎機車時常發現四線道的馬路被兩台車一台往左一台往右塞的滿滿的。但其中會讓我最不爽的真的是任意左右轉的汽車或公車,不只自私又會影響其他用路人,明明車上只有一個人卻影響了後面的一群人,但......又能耐這種人如何呢?
ctk2144 wrote:這篇是放在機車版上沒錯吧?怎麼看到一堆不干我事還要來參一腳的?放機車版上的用意是要提醒其他用路人守法,不是要開戰場讓其他車種用路人來酸的如果你連大型重機駕照都沒有的,請按上一頁... 自己拉到頂看是在哪一版
我不懂為什麼一堆人要把重機當汽車你會用哪個單字說重機,car還是motorcycle??另外想問開車的假設塞車時這條路前方有十部重機你是希望他們照排隊,然後你退後十個車身還是希望他們鑽車縫,然後你前進十個車身??
得分後衛 wrote:我不懂為什麼一堆人要把重機當汽車你會用哪個單字說重機,car還是motorcycle??另外想問開車的假設塞車時這條路前方有十部重機你是希望他們照排隊,然後你退後十個車身還是希望他們鑽車縫,然後你前進十個車身?? 你是指車隊嗎 ?千萬不要騎上快速道路,還要車隊一起騎很容易出事
看了激戰文之後...大概有了心得重機想上國道~其實就是投機心理想要鑽來鑽去~為了自己便利,還可以美名減少汽車上國道量..(因為有些會放棄開車騎重機)然後快的時候可以快~塞的時候可以鑽!看來完全了解明白了!!
ren13579 wrote:機車永遠是機車.....(恕刪) 2輪本質上正常來說是機車沒錯,但在我國法令規定上不一樣(國際上沒有規定一定要比照別國來制定吧,每個國家有他的自主權),不要問我為什麼,要說就落落長了(因為我能理解,不能理解的人…直接去問交通部),所以....別的國家的規定是他們國家的事……(我有白牌,紅牌和四輪休旅,都有在使用)中華民國的規定就是:第2條 本規則用詞,定義如下: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車)。第99-1條 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特別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臺灣的警察從以前到現在都已經對白牌機車違規取締蠻寬鬆的了,若真要照第101條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一、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車。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一般道路上機車併排行駛超車大多數情況下都是違規的(尤其在市區車潮多的時候,巷道狹窄時)我是贊成紅牌大重上國道的(前提要有其他更嚴謹的規定來管制及約束,例如臨時遇到下雨,強風...等等情況)但是更贊成嚴格執法(我是很多人認為的那種笨蛋,一定照規定的騎,駕方式)不認同的請自行跳頁離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