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h_hans wrote:這樣也能開單的話,警察只要在這路口擺個攝影機,一天上千張罰單沒問題,...(恕刪) 不只這個路口阿台灣隨便一個路口每天都可以開幾千張上萬張罰單阿警察不敢開而已因為會被罵政府搶錢警察偷拍
hartgez4 wrote:如果你把隨便開車的習慣當正常跟你意見相左的回應都稱作魔人你也是蠻魔人的。被檢舉不開心就去申訴變換行進方向連打燈的習慣都沒有你乾脆把方向燈拆了進行輕量化,應該可以多個5-10匹的馬力。...(恕刪) 收到罰單後上來罵警察罵檢舉民眾標準SOP
按照樓主的邏輯若是 "只能左轉的路不需打方向燈"那每條路都是 "不該酒駕的路"還不是一堆酒駕?黃紅線不該停車還不是一堆違停?搞不懂這有什麼好吵的?方向燈:顧名思義就是變換方向(車道)前使用樓主自己也稱呼為方向燈不是嗎?所以不叫轉彎燈所以不叫轉彎燈不管是打給:檢舉魔人/警察/路人/街友還是其他駕駛人看結論:請養成習慣打方向燈不然就乖乖去繳900元吧!! (快速道路以上更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