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族不要再爭取上國道了

所以有錢人可以說我繳比較多的稅,所以我交通違規可以免責,只要不要殺人的其他刑法可以免除嗎?
LOG109 wrote:
我搞不懂稅交多 跟超速有什麼關係 那稅交的多 要殺人都沒罪嗎 超速是違法。重機要開放了 跟超速有什麼鳥甘係 這受不鳥

繳的稅多 跟上國道有什麼關係 ?
勉勵 wrote:
繳的稅多 跟上國道...(恕刪)
是啊 重機本來就比照小型車 也通過可上國道為什麼不給上 交稅是因爲交的稅跟車是一樣多 也比照小車 為什麼上國道就變2等公民 管你幾cc要是1年交跟我1樣 要上1起啊
LOG109 wrote:
是啊 重機本來就比照小型車 也通過可上國道為什麼不給上 交稅是因爲交的稅跟車是一樣多 也比照小車 為什麼上國道就變2等公民 管你幾cc要是1年交跟我1樣 要上1起啊

只是保費一樣 不代表重機等於小型車

只是讓你在平面道路享有跟小型車一樣的權利 (這樣已經是特權了)

沒想的這群人貪得無厭還想上國道
LOG109 wrote:
是啊 重機本來就比照小型車 也通過可上國道為什麼不給上 交稅是因爲交的稅跟車是一樣多 也比照小車 為什麼上國道就變2等公民 管你幾cc要是1年交跟我1樣 要上1起啊

"平面道路"比照不代表"高速公路"也要比照 很難理解嗎 ?

勉勵 wrote:
'平面道路'比照不...(恕刪)

『大重機本來就比照小型車』,小型車能使用的路,大重機就能使用,很難理解嗎 ?
風二中 wrote:
『大重機本來就比照小...(恕刪)


是嗎?
要不要再詳細看一下法規。

風二中 wrote:
『大重機本來就比照...(恕刪)

法條完整的看完吧~
這個關於重機且三讀通過的法律是指要地方政府來決定是否開放。
lovejerry999 wrote:
是嗎?
要不要再詳細...(恕刪)

法規 92條我看得很清楚,
目前交通部沒有公告任何一條國道可以行駛 550cc以上的大型重機,
所以現在紅牌重機上國道是違規,
也因此國三甲也降級成快速公路,250cc 以上的紅、黃牌都可以使用
(可憐的國三甲)

92條 也有「大型重型機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
定;其駕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這就是大重機可以走在禁行機車的快車道,也不必「兩段式左轉」的原因
目前也只有規定上國道的路段、時段而已,沒有「另有規定」

甚至罰則都有寫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有下列
行為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
一、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
二、未依公告允許時段規定行駛。
三、領有駕駛執照,未符合第二項規定。
四、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五、未依規定附載人員或物品。
六、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違反前項第四款規定或汽
車行駛高速公路有前項第四款前段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罰鍰。」

立法委員很貼心的連大重機上國道後的罰則都準備好了

也就是說:「哪一天交通部長腦筋燒壞了,
突然公告『國一到國十,24小時大重機都可以使用』」
符合 92條的大重機騎士可以馬上無縫接軌騎上國道

法律固然是文字遊戲,
這樣還能責怪大重機騎士要求交通部提出更有力的說帖?
不是說寶島與外國不一樣?那就在寶島試辦大重機上國道啊?

交通部回應大重機騎士說要試辦,
我覺得只是「空口說白話」的「緩兵之計」罷了

看到小賢子 wrote:
法條完整的看完吧~
這個關於重機且三讀通過的法律是指要地方政府來決定是否開放。...(恕刪)



是「交通部」公告,只是交通部推託地方政府,拿地方政府當擋箭牌
再寫清楚一點好了..

『大重機本來就比照小型車』,小型車能使用的路,大重機就能使用,
國道應該全線開放,很難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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