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開單時交通罰單上的簽名,可以拒簽嗎 ?

自己違規在先 , 還來這裡取暖? 或許你以前經常幹這種事習以為常了 , 個人是超討厭併排停車的人 , 會帶給後車相當的不便和危險 , 給警察先生按個讚 , 原來他們真的有在做事
我也是來噴你的

我也遇過那種開著開著就路中停下不知在做三小的三寶,但是還好這種三寶很少。要碼打右方向燈靠右我才知道繞過去,要碼就繼續走,突然停下叫後面的人怎反應。然後我要超車超到一半時,又突然動起來,根本徒增危險。

人民素質無法提升原因之一,就是很多人都只想到自己,不擔心也不覺得自己造成別人不方便,白話點講就叫做自私。

如果不具備一邊開車一邊找車位的能力,建議就別上路了。
簡單說,你就是擋到我(警察)了。不然抓你幹嘛!
警察開得好!!!!


是我就默默收下罰單
不會上網抱怨警察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弟子規 http://www.bfnn.org/book/books2/1722.htm
前一陣子在北投立德路
警察只要看到有車四個輪子定住半秒,馬上追上去開單。(包含在車後面等對方開出來,照開)
樓主還有10秒呢!
賺到了~
建議樓主不要繳

讓行政執行官來強制執行, 最好還能堅持下去就是不繳

然後去管收幾天

這樣才能讓像我這種被前面莫名其妙停車擋住

還要等其他主線清空才能轉出的人會比較爽一點
本人最賭爛四輪併排停車的駕駛,

這種駕駛自私無恥,

我看見一個就會檢舉一次。

至今八年,不中斷。
開車就最怕這種猶豫不決的
開一開就在路中間停下來
要思考人生回家慢慢思考
因為我對這個也真的好奇,去查了一下
看到很多文都說簽名只是確認交付動作
要簽不簽沒關係,罰單還是會給你。
不過,我看到這個真實案例的文
或許是不是不該簽才是對的呢?
(如果你認為有疑慮的話)

原來不服警方取締要不簽紅單才是對的

最後給他的函也列出因為你簽名並且並未提出疑慮,所以判定屬實!!
所以......?
Richard wrote:
您舉的這個例子很爛,...(恕刪)


哈哈哈
中肯~~

其實,看了這麼多人回,真的沒有想要主張什麼公平不公平啦~
就是想好心的提醒一下(兼反諷一下)那位警察罷了
最終只是提醒他該做他的事了,不要只做完我的,後面一堆車也不管
(只因為中午maybe他要趕著回去吃飯.哈哈)
至於要不要開別人,那是他的事
不過,當下他應該聽得出來我在反諷他

至於罰單到底是300?600?
等我去繳了,我再來告訴大家吧
我查到的資料是600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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