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0223 wrote:警方將心比心看到...(恕刪) 你說的是警察官官相護的兩套標準,但是別忘了!轎車有權第二方警局辦交通案件,請律師保障自己權益!明顯有罰單和肇責比例關係!雙方都有問題!你穿便服騎私人車,不是警察身份處理吧!這屬於私人案件,轉他分局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