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條文中 其實最不能掌握與反駁的就是 速度
就變成 在內線
只要你前面沒車 速度就是警察說了算 快慢不是你說了算..
只要你前面有車 (壅塞狀態) 你跟著前車開200 可能不會有事.. (被拍到就是證據)
最後只要 不 連續 使用燈光喇叭 通知前車, 那就是合法
就是前車不表示 不動作,你只要有辦法舉證他前面沒車,就能檢舉占用內線
別管速度.. 速度不是誰說了算.. 前提是你要合法..
前車的合法 是可以開內線,不合法的地方是 不讓.. <--這點 通常被失焦不討論
前面的案例 沒有一件是在內線跟車前提下 被警察開單的..
所以前車的前面沒車 是必須的條件..
使用燈光或喇叭 是必要條件.. 證明你沒連續 你有通知..
要拍好的前提 不能靠太近 至少兩三個車身還是要的 (舉證同時 不能拿速度打臉自己 )
以上鑽法條案例,真要做到 應該有難度.. 除非你車高 設備好 (貨車不可進內線)
如果真的很賭爛 就試看看這樣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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