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咪哇歌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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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速五十當然每台機車都做得到
配上駕駛呢
配上台灣的路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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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車速後就可以明白分出快慢車道。
沒有人規定開放快車道給機車,機車就一定要走快車道。
技術膽量不夠不敢上快車道速限,或是車欠保養騎不到快車道速限。
就乖乖的自動到慢車道。
警察如果發現快車道有速度落差很明顯而阻礙後方車流的車輛。
就跟上引導他到外側,順便再送上阻礙車流的罰單。
這樣很難懂嗎?
inoue555 wrote:
配合重罰當然是必要,不過前提是規則必須公平,
在不公平的環境下不管再怎麼宣導,當然都不會有成效,
因為沒有人會服氣。
導正觀念是要按部就班的,如果遊戲規則公平,
警察搶錢之說自然也難以成立。
現在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世界第二少的日本,
(日本每十萬人6.7人,台灣為20.3)
當初在經濟起飛的時期,死亡數也是高得嚇人,
規矩都是要花時間教出來的。
瞎咪哇歌 wrote:
現在的小孩還真的是喜...(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