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cati_S2R wrote:對啦很多事不是自己碰...(恕刪) 腳踏車也是呀每次跑台三線(有時騎機車.有時騎腳踏車)常常在很多路段 看到有公路車飆到 70以上....小弟登山車弄到53公里已經接近極限了....單車的安全帽廠商說過,他的安全帽在30公理以下才有防護力,看來男人追求速度,到處都可以發揮就別管那些從來不超速的正義人士
翱翔阿賢 wrote:腳踏車也是呀每次跑台...(恕刪) 其實這跟超速會不會被抓是不是正義魔人無關.重點是兩輪系列的騎快就是容易摔要是一摔,很大機率賠上條命你要不要.四輪人家有氣囊也是一堆人摔的七葷八素的,機車氣囊也只有本田有在開發.老是拿四輪兩輪腳踏車來比誰送命的快是沒多大意義.所以騎快騎慢並不是會不會被罰,還是技術好勇氣佳猛的跟斯巴達壯士一樣,而是為了短暫的快感增加數倍的危險,對"自己"來說划不划算.當你不能控制路上的白目,可以控制的就是自己的速度.Ducati_S2R wrote:對啦很多事不是自己碰到都不知道最好是飆車才撞的到違規迴轉的傢夥重機飆車勤務怎樣算飆車?超速?針對車種?一堆汽車車隊出遊殺的也是比快的好吧 實際上,過彎減到時速30以下遇到情況應該是都閃的過去不信,你可以騎騎看.時速超過50以上?那就麻煩你試試看...如果說重車無法控制在時速30,那就是你油門煞車控制的技巧差了.
tansywen wrote:實在看不出哪裡好笑,...(恕刪) 我的確沒看過現場~要說哪隻眼看到~我可以回答你是~屁眼或天眼嗎?!只是很單純的認為那段路會撞到這麼嚴重~沒超速不太可能~反正我說說也不會改變發生的事實~我又不是判決的法官覺得好笑是因為大家都不是目擊者卻強烈指責雙黃線迴轉的轎車是肇事的主因~走路跌倒摔死是因為笨~不是超速~還有~對我說的話這麼認真幹麻~又讓我笑了!
chenys wrote:今天報紙報的希望她一...(恕刪) 看到這個新聞照片,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路段,對汽車迴轉也不是一個很差的迴轉地點(雖然是雙黃線,整路馬都是雙黃線),路幅構寬,根本無須倒車就可以轉過去,應該很多人會在此路邊迴轉或者開進左側路邊停車小憩!!我覺得機車駕駛可能判斷錯誤,以為以當時的高速下,休旅車駕駛有發現他會讓他先過,誰知休旅車可能根本沒料到會有高速的機車衝來(根本沒發現或料到),而機車駕駛在只能二選一的高速下,選錯了方向,而且機車應該有機會再往左邊閃一點(左邊是寬大的停車區),如果選右邊應該就閃過去了,或者只是側撞滑開,由此照片可知,迴轉固然可惡,可是超速應該還是致命的原因,如果照限速,應該還可以活著站起來罵人!!總之一切都是命,運氣總有一天用完!!奉勸違規的汽車/機車駕駛,為了自己也尊重他人生命!!
鄒小麵 wrote:說的太貼切了....+1這段文可以讓我複製嗎?我會提供出處的.... 請~~這真的要好好宣導,就像理髮學徒要從磨刀掃地的基本工作起。這些小地方不做好,累積起來就會出大亂子。從自身做起,比在那邊嘴砲,互斥不是,有意義的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