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會有三菱車主竟在這國道上危險駕駛...


totoo200 wrote:
8422-YL 真的...(恕刪)
剛剛在泰山遇到這台車了,開車果然是橫衝直撞的,。

米色魚眼 wrote:
很多人都說要寄給交通...(恕刪)


這有兩個做法, 看個人想法--
1. 影片不整理, 直接寄, 然後說因為對方危險駕車, 為了"防衛駕駛"避免出車禍, 所以有些微違規! 警察也會依情理法來論處.
2. 擷取他違規的部份, 丟出去就好了!

Ps. 僅提供建議作法, 請不要嘴砲"是否符合100%公平&正義 ", 因現實社會就是這樣搞!

ferocityk11 wrote:
其實我在想,前車這樣子開,那為啥樓主不離他遠一點呢?還一直跟在他後面?
這就好像,前面有個逃跑的獅子,可是你卻一直去追他。
這樣子不會讓自己身制於危險之中嘛?...(恕刪)


因為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不這樣怎麼可以取得第一手資料來給網友們看 您說是吧

asa00299 wrote:
這有兩個做法, 看個...(恕刪)


我是不會嘴砲.公平正義?說說可以~真做不到

原來可以這樣處理阿!!!

米色魚眼 wrote:
我是不會嘴砲.公平正...(恕刪)


當然是可以這樣處理囉! 誰手上有利證據多誰說話就大聲, 不然那些高級的法律訴訟攻防戰到底在玩些什麼?
我也覺得應該是新手駕駛

一副就是不會開車才會煞車亂踩 然後被嚇到 最後才閃雙黃燈

不像酒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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