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助我增進檢舉汽機車違停的技巧

我的天阿!違停本來就不對,為什麼這麼多人在砲樓主?紅線違停如果摩托車不小心撞上去死亡呢?勿以惡小而為之啊
檢舉魔人啊
你只要回答我,遇到你自己親友的車違規,會不會一視同仁,大義滅親?
又或自己開車或騎車,停紅燈時不小心壓停止線了,跑彎道時分心壓雙黃了,會不會痛不欲生,深刻檢討後跑去派出所自首?
總之嚴以律人,寛以待已是最高原則?
台灣社會如果變成法網高張,綿綿密密,人與人之間交互舉發,恐怖平衡,而不是民眾由內心瞭解並尊重法律與規範,不但無法進步,恐怕還要倒退與中國,北韓之流的國家等齊啊.
其實如果仔細觀察,紅線路口轉角區域的違停除了便利商店的卸貨車,就屬雙B車輛較普遍,畢竟有錢人一秒鐘幾十萬出入,花時間找停車位的機會成本太高了,和我們這些22K的市井小民怎麼能比呢,所以檢舉達人應該不是選擇性挑有錢人檢舉,而是有錢人的違規的風險期望值低,加上雙B車和一般車同時違停時,拖吊業者一般會選擇先吊一般車,免得不小心刮傷車體,拖車和保管的錢都不夠賠,所以達人才會很容易拍到雙B違規車。
幸福很簡單 wrote:
你被封鎖唷,哈哈。...(恕刪)


對啊,都不讓人一起爽,哈哈,神經


併大,見小轉生氣(見解髮夾彎)
Katong wrote:
公共議題當然人人可...(恕刪)


打那麼多字真的懶得看,有什麼異意,不符01規定的立刻就被刪文了,七嘴八舌區,你能七嘴別人不能八舌,這棟不能爽換棟爽就好,是那邊有錢領是不是,有問題你,換來這邊陪爽 。

幸福很簡單 wrote:
看看這個人被違規害...(恕刪)

交通違規本就該舉發,我指的是檢舉魔人喔.
本來來這就是警察的責任,自從開放民眾舉證逕行告發後,初期警方確實嚐到一些甜頭.
但現在魔人在何其多,就別再詳細討論所造成的一些爭議了,現在警方也處於騎虎難下的局面了.
相信未來警方會有一些有改善作法來因應吧.

牛港瓜 wrote:
交通違規本就該舉發...(恕刪)


你敢在這樓批評檢舉是魔人,不一起爽,等下被砲,我幫不了你了 。
個人不予置評。
不過倒是比較奇特我們的法規
如圖:整條路是紅線
那是否代表評估後不適合在此路邊停車
但卻又允許公車臨停。(路緣平順,但卻單突一台公車更危險吧?)
雖說是公眾利益前提
但以交安角度來看也是頗奇特的不是嗎?

個人對於違規的定義是看是否影響到他人
不嚴重的話對於違規人士我倒是蠻隨和的
不然依我住工業區附近來說
半夜三點半還要在T字路口停紅燈
說真的,我辦不到^^"

行車多禮讓,交通更順暢
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
上路就眼觀四面、耳聽八方,不當路怒族~

HunGG wrote:
個人對於違規的定義是看是否影響到他人


對規劃不良的地方視而不見,自行違規變通,到最後被檢舉也只能說剛好而已。

我覺得像這種規畫不良,就應該不停的去向政府反應。
(我會做喔,不是只有出一張嘴,市長信箱的案件數我也是收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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