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ite1117 wrote:
64是快速道路64...(恕刪)

終於有人真正關心了

64縣道
7-9月官方資料大重機(含黃牌車)違規共114件(含受傷5件,其餘是超速或方向燈、安全車距...之類行為違規)
11.6倍的概念是
大重機違規114件
汽車只有10件???

這不就是標準的帶風向
今天幾乎所有的新聞標題都是用這個

誰在帶風向~誰在刻意帶風向

joseph0112 wrote:
肇事率根本就是假議...(恕刪)


對啊,我也覺得這是很奇怪的議題,政府也太會操作了.

根本鬼島,連同性戀婚姻這種荒謬的事情都可以恐龍法官釋憲通過,
怎麼大重機上國道這種早就於法有據的法條還要什麼觀察期?

一樣是人權,怎麼差這麼多? 同性戀就是潮,不能嘴,大重機上國道就是該死,要簽生死狀...
我們公司是個小公司,扣掉女員工後不到10人,有3台重機,比例算高了。
我問他們未來開放,敢不敢騎上高速公路,沒有人敢耶!

我每天從台北開車到新竹上班,不守規矩的車真多,最常遇到是逼車的大貨車。
不是你守規矩就會出事,肉包鐵的騎上去,我真不敢想像。
大型重機上高速公路
除了蛇行超車就是超速
會把自己當成一台車的
乖乖地跟在車後
把自己當做一個有尊嚴的人
也不過是飆高檔兩輪車的小鬼而已

小葉叔叔 wrote:
終於有人真正關心了64...(恕刪)

新聞說的是重機"肇事率"是汽車的11.6倍,
並不是重機的事故數是汽車的11.6倍,
不同單位你也能參在一起算阿?


weiyu0909 wrote:
還是一個重點肉包鐵,機車出車禍後的死傷機率非常高,為什麼汽車不斷的加強安全裝備,但這諷刺的對機車來說卻是無意義的,因為機車的安全裝備是"零",我就當汽機車肇事率一樣好了,汽車發生輕微擦撞的話,坐在車內是可以毫髮無傷的,但機車不管擦撞是輕重都有可能導致追撞而死亡,而且自己不顧危險就算了,如果汽車因此不小心撞死你而要養你一輩子,開汽車的那一家庭這一生也毀了,很有可能害人害己!.(恕刪)


照你說的連腳踏車都不可以騎上路了

請大家支持重機上國道!!

大概半年後就不會再有人抗議了

皆大歡喜
caonopower wrote:
照你說的連腳踏車都不...(恕刪)
腳踏車又不用上國道,不要再鬼打牆的無限上綱了,高速公路就是"高速"行駛不會停下來的道路,具有一定的危險性,這不是在慢速走走停停的一般道路可以比擬的,別再舉這種因噎廢食的爛例子了...汽車和機車都會發生事故,但汽車因鐵包肉所以只要不是劇烈碰撞都還能毫髮無傷,但機車差多了只要輕輕碰到就會"犁田"接著機車與人都會彈飛,而且在高速行駛的公路上後方來車來不及閃避就撞上了,造成害人害己的悲劇,重機族能否認這情況嗎?...可以再問重機族一個問題,你買車時願意買毫無安全配備的車嗎?別騙自己了,答案就是"不會",但你卻願意騎"零"安全配備的重機上國道,你們不是很矛盾嗎?

unlocker wrote:
請大家支持重機上國...(恕刪)


何解?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法客 wrote:
同性戀是病 要去看醫...(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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