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刺眼,狠撞路邊騎士害削鼻命危


icchenk wrote:
避光墊醜歸醜但很實...(恕刪)


這東西真的很實用

不過個人一直有個疑問
為什麼不用不會反光的材質?
反光的問題都幾十年了...
這就是反社會人格,和縱容反社會人格者的可怕之處。

滑手機吧...

又要假設了,假設你是正常人,你在駕駛3噸以上車輛,以60公里以上速度行駛時,還可以將精神分出一半用來滑手機?
你不必擔心前面有人?有小孩?有老人?有全家大小出遊的無辜一家人?
你的駕駛道德呢?
所以說這個社會一直容許4%的怪物掌握方向盤,從歷年來社會新聞車禍案件,應該會發現這是非常科學的證據。

滑手機
趕時間
恍神
陽光刺眼
太累
喝酒
吸毒


假如結果同樣是造成無辜的傷亡,請問以上這些藉口有什麼差別?



jampp wrote:
滑手機吧...(恕刪)
我想可以請每天下午4點左右有行經市民大道的駕駛提供行車紀錄器看看那個日照跟這次肇事者相比哪個比較強烈.
如果那樣程度就能讓人受不了,那我想市民大道可能要天天血流成河了......
Speed Wick wrote:
陽光刺眼,你前擋為什麼不貼黑?!
怕被「反前擋貼黑者」嘴,你可以戴墨鏡
為什麼你偏偏就是要開車上路?!

深色的隔熱紙目的是為了隱私和擋紫外線 UV,
駕駛座和副駕駛座前面上方都有遮陽板,
將遮陽板往下折就可以擋陽光了。
機車就算違停,因為是機車道,需要行政罰,如因為擋道導致機慢車事故,才有其它的罰則。

汽車偏移跨越機慢車道,一個行政罰;因而肇事,刑罰;應注意而未注意..............罰罰罰....
一看就知道是人的問題~跟車沒關係~87878787

Speed Wick wrote:
陽光刺眼,你前擋為...(恕刪)


在用手機吧!
不然怎麼可能連直線都能歪成這樣
而且旁邊還有行道樹
遇到三寶 唉~~~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弟子規 http://www.bfnn.org/book/books2/1722.htm
刺你個屁眼完完全全的藉口,當人沒開過車

太陽不在前方,太陽在兩點鐘方向,兩點鐘方向全是樹,都擋住太陽了。滿地樹蔭沒看到?

騎士白帽藍上衣顏色這麼明顯,身材也算高大,你跟我說沒看到?

有隔熱紙加上休旅車的視野較高較好。陽光刺眼一切都是屁。

重點是保持直線跟太陽沒無關聯。開歪的就是沒在看路,在幹別的事。

jason 567 wrote:
刺你個屁眼完完全全...
騎士白帽藍上衣顏色這麼明顯,身材也算高大,你跟我說沒看到?(恕刪)

因為騎士身材高大,就算拿刀要下車捅不一定捅的到
說不定還會被反制而被扁的鼻青臉腫

看看用車子多方便啊~
省時省力還保障您刑輕。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遊戲狂 wrote:
我是不知道樓上幾位...(恕刪)


這案例很單純就是開車的偏移車道太嚴重,

以致撞到臨停路邊的騎士,

跟他們樓上討論的好像差太多。

如果我是那輛車的駕駛我會羞愧死,

開成這樣還牽拖太陽公公太耀眼,

真是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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