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正義魔人檢舉過的請進來~ 重要(酸民勿入)


曉得 wrote:
樓主從早上發文開始...(恕刪)


原來是天才小釣手的部分阿~

其實樓主是用心良苦~ 是為了呼喚起大家對於違規檢舉的重視~

不惜犧牲小我反串成自私自利的違停仔~ 這大愛之心令人佩服~

請接受小弟一拜~
紅線就是不能停、被檢舉就被檢舉、鼻子摸摸而已、不然能怎麼辦!

放老人家下來或許有其無奈跟不便的地方、但如果因此造成事故,還是要負擔絕大部份責任,不是嗎?

boodykuo24 wrote:
我就不信你沒在紅線停過車...(恕刪)

在紅線停車,被檢舉了摸摸鼻子繳罰款

在紅線停車,被檢舉了心有不甘痛罵檢舉者去死
還是有差異的
想附議的人請先看看樓主為何會有這種想法

樓主 7/15 的發文
為了減少民怨~政府是否該設限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項目~~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5846473

----內文--------------------------------------------------------------------------------------
現在正義魔人非常猖獗到處亂檢舉交通違規~
到店面買個東西停在人行磚道上不到2分鐘嘆氣就被拍檢舉~
一下600元就飛了~~
正義魔人一定會回誰叫你要違規~
問題是台灣的交通規則很多都沒在考慮機車騎士的~
很多店家的馬路都是紅線,騎機車去店家買東西要不停在紅線,要不就只能停上人行磚道~
應該沒人會一路騎到幾百公尺遠的白線再走回來買~~
是否政府該限定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項目只能針對如闖紅燈,不打方向燈等重大違規才能檢舉啊~~
不然我都有股衝動去當正義魔人洩恨了~~
---------------------------------------------------------------------------------------------

從內文得出樓主的訴求可能有三項,附議前請深思

1. [轉彎處]能停車,因為通常會有商店,也通常是紅線。
2. [人行道]可停車,因為很多新建築會設置人行道,並且把車位設在地下室,導致想守法的人無處臨停
3. 1, 2 兩點不用考慮汽車
紅線就是紅線,禁止臨時停車
跟下車者是不是老人沒有關係,難道以後該停車下人時~警察還要檢查身分證出生年月?
反正都停了,就是乖乖繳紅單

噢我還真的沒停過紅線

genxiau wrote:
想附議的人請先看看...(恕刪)


台灣亂象之一:開車騎車出門一定要停在目的地,停在附近再走過去一定會死!

拍謝喔,我就是你說的一定停到附近才走過去的那種,絕對不違規停紅線!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這種「引戰文」還要求酸民入...

通篇看下來只看到一般守法好公民違規魔人兩種人,沒有酸民出現。

另外,警察只會勸討違規停車而不開單,那是因為警察不想惹麻煩
常常有人被警察開單就去找民代給執法機關壓力要求撤單,這種惡習影響公權力執法,導致警察通常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進行執法。
如果沒有民代關說陋習,執法單位一定開單開得比民眾檢舉來的勤。

而民眾檢舉,除了有詳細的法規依據必須依法執行外,受理的單位還是各地方政府的警察局,不用跟各分局一樣要受地方勢力影響,自然能好好的執行公權力。

這表示,違規停車就是違規,只有警察敢不敢執法逕行開罰而已。
違規不用找那麼多藉口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只是稍微違規一下」這種想法,就是台灣交通亂象的根源。
你方便一下,造成別人的麻煩還不自知,只會說別人是正義魔人、酸民,而從不檢討自己本身的行為,那你就是違規魔人。

愛違規不想繳罰單,那你可以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小黃滿街都是,又何必自己開車騎車?
說到底,你違規被檢舉剛好而已。因為法規就是這樣定的,在台灣被檢舉不開心,你可以選擇移民到南極洲之類的地方,怎麼停都沒人管你。

筆者也曾違規被舉發過,但筆者從不因為這種小事而感到忿忿不平,反而會先檢討自己為何違規,行為有沒有妨礙他人。
違規就是違規了,違反法律義務之後,受罰就是國民的應盡的責任畢竟違反法規就是妨礙他人的權利,受到處罰是合理的
以上按事實說明,如果你覺得這是在酸你,那麼你的溝通能力以及人際關係程度應該不高,所以才會認為按照事實情況的解釋是一種針對你的攻擊。
pcian wrote:
我是從地面交流道上高架橋
本來就是2線匯成一線 這樣也要打方向燈?(恕刪)


忘了是交通部還是高速公路局,做的教學影片還特別放入這個

boodykuo24 wrote:
是看不懂國字嗎~ ...(恕刪)



酸民勿進.......人家只是根據事實說話,這樣也叫酸民,那你乾脆標題改下「跟我意見不一樣的不要留言」好了.....

那這篇叫取暖文........自爽文!

boodykuo24 wrote:
附議公共政策網路參...(恕刪)


最近被檢舉紅線停車,而且是行車紀錄器拍的,能怎樣...也只能摸摸鼻子繳罰單了

最好立法檢舉有獎金拿,讓一些失業或臨時沒有工作的人有賺錢的機會,最好是大家全都來檢舉,要搞就要搞大一點,不要讓所有違規的人有漏網之魚,要死大一起死,沒被檢舉到的也不要心存僥倖,很快就輪到你,你拍我我拍你,幾年後保證沒有人違規...

這樣不是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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