煥仔 worte:侵入主要幹道那個比較...(恕刪) 大家不要再跟 連速度及人體反應的關係 都完全不了解 的人 對話了大家會跟一個 不懂 加減乘除的人 討論微積分嗎?該帳號就擺明不懂法令不懂交通基本常識,不去查資料又信口開河,立場又偏頗重機與其對話有甚麼意義?===爭路權方部分帳號的偏頗硬凹早就不是甚麼新鮮事請大家明白這類帳號的發言心態並不像一般人會用心謹慎於讓自己說出來的話理性正確而大多藉以網路匿名,發言流於隨興隨意,主觀偏激毫不在乎正確與否尊重他人那就更談不上
煥仔 wrote:所以你舉的這個例子是...(恕刪) 汽車是鐵包肉,機車是肉包鐵。肉包鐵那麼危險,又愛騎快,怪誰?(你也可以騎重機路口慢出,然後選一台超速的汽車給他撞,看是什麼情況。以上實屬理論請勿模仿)
經研究顯示,一般駕駛人煞車反應時間約為1.6秒,(含觸發、感知、判斷、鬆開油門、煞車、開始有效煞車)以此換算,在時速40公里,煞停距離需要17.6公尺,時速50公里需要22.4公尺,時速60公里需要27.2公尺。如果把煞停距離乘4倍(也就是反應時間4倍)當作副線道(閃紅)要讓給主幹道(閃黃)的距離跟時間以時速50公里的路段來舉例22.4 * 4 = 89.6m (6.4s)再算上10%的margin(就是你可以超速到55公里啦) 是 98.56m (7.04s)所以一個限速50的路段 副線讓給主線7秒 100公尺的距離這很夠了吧 ..... 有7秒鐘實際上來看就是我看到一台車子百公尺外我過得去並切入主幹道 然後他才會經過 都沒問題但結果他開(騎)到時速100(110)把自己的時間壓縮變成3.5s然後說主幹道沒讓???按照標準都讓給你7秒了 自己把時間壓縮了還怪人難道今天主幹道時速200公里副線的要在四百公尺外就發現到且要讓它 ???三更半夜搞不好都只是一個小光點了超極端一點 時速 400公里(假設)我要在八百公尺外就注意? 看都還沒看到怎麼讓宇宙極端一點 主幹道的載具是光速然後閃黃燈副線閃紅燈 是不是連過都別想過了 ...所以別在凹了超速就是主因 (我並沒說這個像巡弋飛彈的機車有沒有超速 給檢方去判)真的建議政府把這些法規數字化到底閃紅要讓 是要讓多久讓多遠
jason 567 worte:要這樣也行呀 那您會怎麼說呢 汽車超速活該死好?.(恕刪) 那種偏頗重機的帳號沒法回應你這種假設他只會迴避而已就像小女孩被重機騎士踹這些帳號就一個個消失平常罵汽車罵的正氣凜然看見重機就縮了5歲女童穿越馬路 重機反應不及撞上摔車彰化和美宏泰車隊,都沒人裝行車記錄器嗎?[補影片]新聞,重機被汽車擦撞掉進水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