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atsteve1201 wrote:
所以結論是,
停等紅綠燈時,
還是乖乖停在前車後方,
縱使車流完全靜止時,
鑽車縫到前方,
還是有被檢舉後,
拿到紅單機會!(恕刪)
機會成本
你天天鑽,一年拿個1,2張紅單,600元
還算可以拉
重點是以道路使用效率來看
要求機車要在車道中間卡一個汽車的位子
實在很笨的交通政策
但是惡法亦法
你想遵守也行
我自認這樣騎不會造成別人危害
也不影響交通流暢
我也不會過不去硬鑽,硬切
至於要被檢舉就請便
老子一點錢還付得起
當然您要慢慢卡在那裏也是可以
以台灣馬路上的交通亂象
滿街汽車想停就停,違停嚴重
隨意迴轉
左轉燈沒亮就左轉的(上周二起這種事故,淡水跟內湖,各有二個機車騎士死亡)
利用左轉車道直行的
占用直行車道右轉的
滿滿的台灣四輪價值
我不認為我鑽點車縫有比這些汽車惡劣
最少我不會害人死亡
超速就更可笑了
台灣道路限速50KM
最好是路上每台汽車都50KM以下啦
這位樓主發的文去看看紀錄
十之八九都是引戰文
我平日騎大重上下班
高架道路上不騎路肩, 不鑽車縫
跟車流速度走
平面道路會鑽車縫
但不會騎進機車停等區
換車道轉彎必打方向燈 (我想路上沒打方向燈的汽車一堆吧)
我假日都開車
實在沒必要把重機跟汽車硬要搞分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