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的重機十台有九台都超速 另外一台車壞掉

greatsteve1201 wrote:
所以結論是,
停等紅綠燈時,
還是乖乖停在前車後方,
縱使車流完全靜止時,
鑽車縫到前方,
還是有被檢舉後,
拿到紅單機會!(恕刪)


機會成本
你天天鑽,一年拿個1,2張紅單,600元
還算可以拉
重點是以道路使用效率來看
要求機車要在車道中間卡一個汽車的位子
實在很笨的交通政策
但是惡法亦法
你想遵守也行

我自認這樣騎不會造成別人危害
也不影響交通流暢
我也不會過不去硬鑽,硬切
至於要被檢舉就請便
老子一點錢還付得起
當然您要慢慢卡在那裏也是可以

以台灣馬路上的交通亂象
滿街汽車想停就停,違停嚴重
隨意迴轉
左轉燈沒亮就左轉的(上周二起這種事故,淡水跟內湖,各有二個機車騎士死亡)
利用左轉車道直行的
占用直行車道右轉的
滿滿的台灣四輪價值
我不認為我鑽點車縫有比這些汽車惡劣
最少我不會害人死亡

超速就更可笑了
台灣道路限速50KM
最好是路上每台汽車都50KM以下啦

這位樓主發的文去看看紀錄
十之八九都是引戰文
我平日騎大重上下班
高架道路上不騎路肩, 不鑽車縫
跟車流速度走
平面道路會鑽車縫
但不會騎進機車停等區
換車道轉彎必打方向燈 (我想路上沒打方向燈的汽車一堆吧)
我假日都開車
實在沒必要把重機跟汽車硬要搞分裂
pje wrote:
  不能進機車停等區(恕刪)


大型重型機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
定;其駕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有下列
行為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一、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
二、未依公告允許時段規定行駛。
三、領有駕駛執照,未符合第二項規定。
四、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五、未依規定附載人員或物品。
六、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違反前項第四款規定或汽
車行駛高速公路有前項第四款前段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罰鍰。

奇怪...難道我們看的是不同國家的法規嗎?
Leonyang1603 wrote:
大型重型機車,除本條(恕刪)

歡迎來到說文解字時間~~~~
一、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
二、未依公告允許時段規定行駛。
三、領有駕駛執照,未符合第二項規定。
四、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五、未依規定附載人員或物品。
六、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違反前項第四款規定或汽
車行駛高速公路有前項第四款前段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罰鍰。

我相信我倆看的肯定是同一個法規法條,然而畢竟法條是死的,所以常常我們會看到有法官出來解釋法條。
我回復的主題主要是針對,在車流靜止的時候,大型重機(黃牌以上,包含紅牌)是否能夠從側邊車縫中行駛。
而法官的判決提到,"車流是在停止、靜止狀態,不能算是「同一車道違規超車」",這個依據就是來自於第四項中的"併"這個字,這個字是代表著一起、同時,所以當有一方是處於靜止的時候,此項規定就不會成立了。

如果兄弟你是回復樓上的一張600元的罰單,那這部分我還真的不清楚會被罰多少錢,我尚未被開過紅牌的罰單,只有等到哪一天不小心違規收到罰單的時候,我才能知道了。
還好啦,不超速保險怎麼用的到!!
我比較討厭重機改排氣管的噪音問題。
葡萄好酸喔!🍇🍇🍇👻🤧😷
pje wrote:
  不能進機車停等區(恕刪)


如果法令同意大重在靜止車流時可以走邊縫, 那就應該要順便同意他騎進機車停車格,
不然他騎到紅燈前, 變成跟汽車併排, 一樣有被檢舉的問題, 但重點來了,
"靜止車流" 如果前面沒紅燈, 車流也不會隨便就靜止吧,
既然同意靜止車流時可以鑽, 那到前面又不能進機車格,
這是什麼白痴的規定啊.

我每天下班, 都遇到一堆大重們因為鑽到前面而停在機車停車格前,
結果反而擋到我們普通機車們騎進停車格的空間,
前面機車格一台都沒有, 全都被大重卡住,
這樣不是很奇怪, 更沒效率了嗎??
如果法令同意大重在靜止車流時可以走邊縫, 那就應該要順便同意他騎進機車停車格,
不然他騎到紅燈前, 變成跟汽車併排, 一樣有被檢舉的問題, 但重點來了,
"靜止車流" 如果前面沒紅燈, 車流也不會隨便就靜止吧,
這個也不一定,有些高架、快速道路,在互相銜接的路段,會因為車道的交匯,導致輕微堵塞或是回堵,
此時前方也是沒有紅綠燈的。


既然同意靜止車流時可以鑽, 那到前面又不能進機車格,
這是什麼白痴的規定啊.

我相信很多法令沒有辦法面面俱到,尚有所缺失,但是在一個法治國家裡面,我只能說,惡法亦法,在未修正、廢除之前,人民還是需要遵守。在台灣,人民所能做的,可以提案連署去要求修改,能不能過,就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大多騎很快?怎麼跟我看到的不太一樣!愛騎快車的不騎重機的也是騎很快!不管開車騎車要少出事故還是要有防禦駕駛的觀念才對!三寶常常出事不在快,而是隨心所慾,隨便開隨便騎,想彎就彎!
slyman1331 wrote:


超速的原因是什麼...(恕刪)

囧...其實只要法規,責任定好了,不反對重機上國道,畢竟重機的性能隨便催一下都200...速度絕對夠。


但法規與責任的問題包含:
1.安全距離規範:這牽涉到2輪天生煞車上的缺陷,安全距離的規範不該比照4輪。
2.車禍時的責任歸屬:重機如果視為可上國道高速行駛的車輛,出車禍時,刑責是否也比照四輪車,畢竟目前法律是比較照顧兩輪,包含摔車超造成被旁車閃避不及而碾撞到騎士的無辜第三者,也要吃上過失致死罪...
3.道路使用的切結:國道其實每開一段路就會有出現一段特別粗燥的路面,在國外更明顯,用意是在部分路段做駕駛路況注意的輔助,另外還有貓眼石用來警示偏移車道的駕駛。但上面這些道路設計,非常有可能讓高速的重機因為彈跳、或溝槽的積水而失控(尤其高速型重機通常配胎都偏半熱融,排水性差),我覺得就不該到時後申請國賠之類的。

簡單來說,兩輪上國道我覺得速度上沒問題,但必須切結知道「時速破百一旦摔車,通常不死也是重傷」的準備,絕對是不安全的交通方式,出事時也不該特別放大其他用路人的罰則或申請國賠
(例如壓到貓眼石失控飛出造成旁邊車道的人閃躲不及輾斃騎士,事後家屬申請國賠又判無辜的第三者被判過失致死無辜冠上一條前科...)。

畢竟就算是國道車禍,四輪只要有綁安全帶基本上很少乘客會飛到其他地方...
我看到蠻多人說這是「人的問題」,
但我覺得這就是既定印象,
10台重機7台吵又快,一定大家都覺得重機吵又快,
一個族群不可能100%都有一個樣子,
但一定有大部分樣子,
就拿小黃:大部分都違停載客,那一定大家都覺得小黃愛違停載客阿!
一定有小黃守規矩,
但這那台小黃的固定客、朋友知道就好,
小黃給人的印象一定還是差的。
例如89 ,一定有不煙不酒的8+9。
例如跑夜店女,一定有只是去喝酒不給撿屍的女子。

所以真的有不要拒絕一桿打翻所有船的的想法,
你們只能怪為什麼大部分重機都愛這樣,
你騎帥不騎快你朋友圈知道就好,
但一般民眾還是會覺得重機怎麼都又吵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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