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shin wrote:
我已經強調,用最高速限開在超車道完全合法
目的是反駁某些網友說後面有車就要讓
你說的是有前提的 , 要在不擁塞的情形下 .
社會不是完全靠法律來運作的 , 如果一個人沒有所謂的 公德心 同理心 .... 等 , 再多再細的法律都不足以讓社會維持和諧的 .
另外 , 我覺得開車就是互相禮讓 , 讓交通更順暢 .
話說 , 在尖峰時段 , 如果我在省道 ( 兩線道 ) , 限速 70 , 那我就慢慢地開 40 , 在我完全合法前提下 , 卻造成了交通堵塞 .
如果所謂的 "禮讓" 你聽不懂 , 那真的就沒啥好說的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