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小車禍,對方態度囂張怎麼辦?

qqaa361013 wrote:
拜託不懂請不要亂教好嗎...
尤其像自己說的上那麼多次法院還是不懂..是要笑死大家嗎...
不懂不丟臉..不懂裝懂真丟臉...

+1

說自己出車禍這麼多次

竟然還能講強制險也有 "財損理賠" 這種夢話

看來真是位車禍達人!
mobil123 wrote:
這種叫做以刑逼民,刑事庭半年內保證招開
你不用怕,就算對方喊多少錢,法官心中自有一把尺
說不定還要賠你,對方違法還會被抓去關(通常會有緩刑但就有案底了)

如果你們通通沒去申請醫療證明,也不用怕,直接走人不開了
去民事庭,要拖比較久,法官也是有眼睛的,她開多大你跟她開多大
最後,還是由法官來搓圓湯的

對了,下次去不要跟它們囉嗦,跟他們講先去申請你的強制險再說
你也可以去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強制險除了人傷也有財損理賠的

就不要理對方,不要怕上法院,加油

+1

樓主最應該聽這位車禍達人的話 :
"強制險除了人傷也有財損理賠的"

對方態度這麼囂張
13000不要賠
也不要和解
不要跟它們囉嗦
直接走人
就讓對方告

不要怕上法院
車禍達人會在01挺你!

HermesParis wrote:
說自己出車禍這麼多次

竟然還能講強制險也有 "財損理賠" 這種夢話

看來真是位車禍達人!


人家知道了啦
後面換凹 第三責任險
但是,那更好笑....
對方沒責任要怎麼出險??

常出車禍,這保險最基本的理賠一定常在請的,
怎麼什麼都不懂,也能寫一大堆在教樓主。
我自己覺得有時候遇到這種很囂張 一副就是自己老大的人
真的寧願多花點時間跟她耗 讓他知道自己錯了才行
不然出車禍就已經夠不爽了 還要面對這種態度 心情真的只會更差而已
樓主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對方應該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超速不成立的,自白不算),肇責比就7:3吧

對方有體傷,而樓主為主要肇事原因卻沒有主動關切 (二個月以上,且看不出有調解意願),等到對方聯繫後才進行調解。

對方要求的13,000按文內說明應該是車損部分,並未針對體傷或其他進行賠償,算佛心了,奉勸不要拖下去不然後面還有甚麼就更麻煩了喔,賠償後記得和解書要拿去公證結案喔。
jason 567 wrote:
人家知道了啦
後面換凹 第三責任險
但是,那更好笑....
對方沒責任要怎麼出險??

從 "強制險" 改口到 "第三責任險" ?

"第三責任險" 是要自費加保才能理賠對方

而且樓主與對方一定都沒有保 "第三責任險"

所以就算車禍達人改凹 "第三責任險" 一樣沒屁用啦~
Sweet Macaron wrote:
我自己覺得有時候遇到這種很囂張 一副就是自己老大的人
真的寧願多花點時間跟她耗 讓他知道自己錯了才行
不然出車禍就已經夠不爽了 還要面對這種態度 心情真的只會更差而已


樓主一定要聽你的 : "多花點時間跟她耗 讓他知道自己錯了才行"
砲火這麼猛烈 ........ 樓主小妹囂張取暖不成

找不到人,也沒看到加害者本人回應本文討論或致歉!

躲起來或射後不理!樓主小妹是否有看到??

這件事建議妳小妹以後使用大眾公共運輸通勤工具,別再出來害人當三寶了!

頭一次聽到強制險竟然有賠到財損....................
Raisa0210 wrote:
小妹第一次在01發文(恕刪)


1.首先就肇責的部分:
對方因為自承時速30-40,超過該路段的速限,超速這個部分基本上沒問題。但你是轉彎車輛,應該要禮讓直行車先行。所以你應該會是主因,對方是次因。
2.針對對方爭執沒開罰單的部分:
警察開罰單必須要依照科學證據舉證,像這種疑似超速的,警察不會開罰單。但沒開罰單不代表他沒超速。畢竟他在警察第一次詢問的時候都承認自己車速是30-40。
3.你質疑他修車前沒有先告知你:
這可能是大部分肇事者的誤區,修車前對方並沒有義務要先告知應負賠償責任的一方。因為就算你不同意,對方基於恢復原狀的目的,依然可以逕自修復車輛後再向你索賠,所以你這個主張是沒意義的。
4.對方沒有拍照他會有舉證困難的問題:
對方修復車輛的部分是否與車禍相關,必須負舉證責任,就算到法院,你只要向法官表示你對於對方修復的毀損部位是否與車禍相關爭執,法官就會要對方舉證,不然就會被打槍。
5.折舊的部分:
104年的車輛,本來就要算折舊,除非你願意全賠。既然你都爭執折舊的問題,對方不給折舊,你就不用理他,到法院上你一樣可以爭執折舊問題。依照目前法院的認定,機車使用年限只有3年,超過3年的機車,修復費用法官可能只會判1/10左右,就算不爭執修復的部位,折舊完他也很難拿超過2千的修復費用。
至於前面有人說到恢復原狀不用折舊,我也只能呵呵了,不知道是哪來的資訊,恢復原狀是要看你用什麼方法恢復原狀,是找舊料?還是換新品?找舊料,那對方需要證明舊料的年份及費用。如果是用新品恢復原狀,就要算折舊。到底是那裡得到的錯誤資訊?對方修復的行為就是在恢復原狀了,怎麼不能算折舊?
6.調解委員的法律專業度有待加強:
依我過往參加過調解的經驗,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那法律知識大部分都奇差無比,建議不要理調解委員,他們大部分都只是想趕快把案子和解掉,完全不談法律。如果你覺得金額你不能接受,就直接說不接受就好,不要相信那個半吊子的調解委員所說的話,根本聽不下去。
7.要不要請律師:
我跟你講,沒必要。
因為刑事上這個是輕罪,你只要認罪並表示有賠償的誠意,但對方提出的金額太高無法達成和解,請法官輕判即可。就算是請律師,通常也不會翻盤變成無罪,所以不建議。
民事上,你把你對於他金額有問題卻沒證明的部分都跟法官表示要爭執,法官就會請原告舉證,況且金額不大,請律師的費用不划算,不過你可以花點錢去諮詢律師意見或請律師幫忙寫狀。
8.刑事的部分:
你諮詢的律師講得不錯,通常會判超過10天,最重甚至會到4個月,端看法院裁量,所以你少說會噴1萬。不過是繳給國庫的,如果你不爽讓對方白賺,你就讓對方告,因為民事的部分通常判不多。只是前提是.....民事你要知道怎樣答辯。至於你親友說的,聽聽就好,道聽塗說而已。
才賠13000也要發文.....如果是真的是你的錯(轉彎會讓直行)害我受傷又車損,即便修復還不浪費我時間.......我態度也會不好而且很不爽.....感快錢賠家以後坐公車就好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