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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現在中華民國人不論是騎車上路或駕車上路
都在找科技執法,區間測速,測速照相機在哪裡
自然因為超速肇事的比例就一直降低
但是相對的政府制定這種罰單倍數成長的方式,會對經濟造有害
舉例來說貨車司機趕出口船期,本來濱海公路可以一路80
現在因為設了一堆執法設備,開始限速60,再過了一公里又限速50
罰單有KPI值!
要倍數成長怎麼辦? 開始再降速速限,違法就開罰
對個人來說:
造成司機長期低速駕車,本來開車要趕船期,駕車時間苗栗銅鑼到台北港
本來可能兩小時半可以抵達,時間變成多一倍,本來又可以去其他地點載貨出口的司機
變成可能只能接一單,司機收入降低
對公司來說:
由於不能違反勞基法,司機只能工作八小時,就必須再換人駕駛
公司必須多聘用一些司機才能讓貨運公司達成營收
公司的經營成本增加,營收可能不見得正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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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出遊呢?
不要想太多好嗎?
沒有人想出去玩又疲於找那三種執法設備
開車遊玩的時間一樣會拉的很長,沒人想開車這麼累
現在開車出遊是在看儀錶板,而不是在注意路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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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國一輝小寶寶 wrote:
是不是有手機可以偵測(恕刪)
每天高速公路上雷達偵測一直逼逼逼
裝一台就可以
但是準不準不知道
我是覺得速度"合理性"可以檢討
但是必要性不必,
如果是合理速限,每條路都有感測器,全程逼逼叫我都不在乎
關掉就好
不違法的人怕個屁
至於速限太低
個人是覺得政府對那些低速魚雷太過保護
說穿了就是拿老人沒皮條,只好找正常用路人降速去保護他們
8+9未必都是高速的,低速路障多的很
我上班路上固定看到一台白色小車就知道活動路障又出現
每次從旁經過就看到一個活像個唐寶寶還是智障的女的(男女非重點)
方向盤握得筆直
兩眼發直直盯前方也不管左右後方動向
70公里限速固定給你開40
不誇張,第一次超車往旁邊看,直覺她中邪!
幹,妳駕照雞腿換的?後面一堆莫名其妙的車子堵在後面,完全沒反應
我都不知道這種低速智能不足與環境感知能力障礙的8+9
警察到底抓不抓
幾天總會看那台車一次
一年有了
我比較無情
個人是贊成如果那些低速魚雷想死,撞死無妨
他想死啊,成全他!
法律保護合法的就好
就像台大那個出腳捷運踢那個老女人,實在值得讚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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