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一定要這樣偷偷摸摸嗎?

kenny2561 wrote:
就是搶"業績"啊,不然是甚麼?
有取締交通違規都要來暗的,偷偷摸摸的,這樣有甚麼幫助,有何助益?
一切都是"業績"啦~~~


違規的不也是來暗的嗎???
難不成違規的人都挑條子面前違規??

bis0815 wrote:
難不成違規的人都挑條子面前違規??


lamu wrote:
就講超速違規好了

A、在上班時間的羅斯福路超速+任意變換車道+不保持安全距離+不依標線行駛

B、在車很少限速50的二重疏洪道裡開70公里

警察不會去抓A,因為車多不容易照相,攔停又麻煩舉證不易,不符合效益

警察會抓B,因為車少路大條容易照相,只要躲在路邊架好三腳架,就可以躲在車裡吹冷氣了


繼續砲吧!!麻煩繼續砲以上兩點!!砲出個理由來吧
曾經,停權一個月在我面前,但我卻不懂得把握,如果真要給期限,我希望是,停權一萬年
bis0815 wrote:
我說過,如果真是陷阱...(恕刪)

哇,那您還真厲害呢!
到哪都能清楚的看到限速呢!

可惜像你眼睛這麼好的只是少數人。
要不然台灣人就會更守法了,原來問題出在眼睛!
Kristain wrote:
哇,那您還真厲害呢!
到哪都能清楚的看到限速呢!

可惜像你眼睛這麼好的只是少數人。
要不然台灣人就會更守法了,原來問題出在眼睛!


還好啦,不像某些人要先看到警察,才看的到限速...

贊成啦 不違規怕什偷拍 就是有些人明明看到限速 還是一直油門一拜 偷拍可真是嚇阻的最大力量 儘量多偷拍些愛開快車的人 但是 希望執法人員也一並將路隊長這些車一起告發 這樣才是最好的執法
囧rz~ wrote:
有語病, 都知道這個地方, 速限太低

那麼多地方不去抓, 專門挑路大條速限又低的. 容易抓圍規的

我就說專吃軟柿子, 這不是搶業績是什麼
...(恕刪)


沒看過躲在高架橋上的警察嗎
大熱天的,我覺得難度真的很高,
要是我才不幹...

硬的要吃軟的更要吃,
連軟柿子都不吃的話,
難不成要餓死
Kristain wrote:
哇,那您還真厲害呢!
到哪都能清楚的看到限速呢!...(恕刪)


我到哪也都能注意到限速啊,
而且就算沒有標誌也可以看狀況判斷吧,
一般市區快車道50慢車道40,
郊區一般是60,
省道未經過市區的路段是60~70,
工區20~30(不過一般來說工區是不會照相的)
交通規則都有寫,
考照的時候應該會唸到...

取締超速..............
國外做法也是((隱藏性執法))................
不過有爭議的地方大多是速限合不合理...............
((某些路段我看連騎單車都會超速))

但比起因超速肇事.........
一般道路上
我個人是覺得((酒駕與闖紅燈))才是最危險的.............
其次是((雙黃線逆向超車以及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

只是員警真的有所謂((業績))的壓力...........
這點是真的!!!!
((話說取締酒駕~員警還有額外紅利可拿...不知道是15%還是35%))

所以要違規~罩子要放亮一點~
出來混~總是有要還的時候!!!!!

就是因取締違規員警還有獎金拿~難免會讓人有不滿~有選擇性執法之言............

althewind wrote:
我到哪也都能注意到限...(恕刪)


超速這點.. 不予置評 禁行機車 二段轉彎 假設 超速 闖紅燈 這種為 一點績效的話 把 禁行 跟二段改成0.1

不知道有沒有條杯杯肯當攝影師?
althewind wrote:
我到哪也都能注意到限...(恕刪)


所以說你沒看報導就是這樣,看完再來說的你常識吧!

你說的我也了解,但是我指的是爭議路段,不要說政府說的話訂的規則就是對的。

今天我不是上來取暖的人,我是就事論事,太多地方執法充滿爭議了。


你有實際走過再拿你的常識來說別人吧。


當初就有某些路段因為限速急降讓他成為全台灣最賺錢的測速照相機,雖然我知道該路段的情況沒被拍過照。

但是該相機成立2年蟬聯全台冠軍,難道這些被拍到的人都是沒考過的人?
全部都是沒常識的人?全部都是違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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