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wrote:
同意啊~但這位警察並...(恕刪)
記得相關規定有說到:
車流順暢時,可以最高速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lovelywendy1121 wrote:
出處http://w...(恕刪)
如果可以確定自己的速度一直不會掉下來也不會超速(碼表速度要跟警察測速器一樣)
那小型車一直行駛在超車道是可以的
雞蛋裡挑骨頭。
jsean wrote:
有考過駕照就知道.....(恕刪)
前方沒車 為何不騎外側????
我可以瞭解那汽車為啥要逼你們
這就台灣人的交通觀念,
我不爽就可以丈著我有硬殼逼你。
管你危不危險。



前者頂多妨礙車流,而後者卻是可能立即造成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的損失;有些鄉民好像連基本判斷的智商都沒有?更何況這部馬X連一般最起碼的禮貌都沒有;試問在高速公路上碰到比你慢的車佔用內線車道應該如何處理?直接近距離逼車嗎 (這是殺人不是開車)?還是閃遠燈提醒?還是就換車道行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