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以上回文覺得,政府還可以設立一種職務,保證賺錢!工作性質與收費員差不多,也是不停的巡,不停的拍照搶單,但是對象為"違規車輛""。針對"轄區"內的違規行為加以照相或錄影舉發,並且要求這些人要完全依法規執行,否則判刑。這樣警察就.可以專心維持治安...少一些罵名。執行績效越佳的地區,停車收費的彈性就給他越大,甚至前半小時免費都可以因為罰單收入可以補足這半小時的停車費。每次經過空的停車格,卻被附近的違規停車擋到,搞得必須繞過他,還得承擔與對向車輛擦撞的風險你們這些違規人嫌收費員機車而不停進格子,我到覺得你們無恥,還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