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台歐寶是誰的 ? 被公幹了 ! 車主在131樓致歉了

對,一碼歸一碼!不能混為一談!

但此事是事實且接受公評!

或許有些激烈的言論或動作讓車主受不了!

但各位沒發現嗎?社會上的大小事越來越透明了!

連亂丟菸蒂都會被拍!

以車主的回文來看,傲慢加不認錯!

一副就是你在搞下去,我就跟你沒完!

如果這麼容易興訟,那檢察官應該沒人想做吧!

不巧,我們家有法律顧問,大概詢問了一下,

微罪、和解、不然就是不起訴!

車主不要當自己做什麼錯事都有理!!

搞不清楚狀況!!!!!!!!!!!!

再次給你拍拍手啦!

我在寫你,你可以告我!
7654321- wrote:
樓上的說 大頭貼...(恕刪)


當然是沒有啊,只不過你以放大鏡去看別人,那我也可以用同理心來看你!

你可以看人不順眼,那我也可不是嗎? 完全是依照你的心態角度來看世界

車主跟我非親非故,我是覺得說別人的時候想想自己,是否都沒有做錯事,還是沒被發現呢?
hydra68 wrote:
如果人肉搜索後發覺車...(恕刪)

你可以去看看126樓的,到現在還真沒一個嘴砲敢對這文放話。
chef.liu wrote:
對,一碼歸一碼!不能混為一談!

但此事是事實且接受公評!

或許有些激烈的言論或動作讓車主受不了!

但各位沒發現嗎?社會上的大小事越來越透明了!

連亂丟菸蒂都會被拍!

以車主的回文來看,傲慢加不認錯!

一副就是你在搞下去,我就跟你沒完!

如果這麼容易興訟,那檢察官應該沒人想做吧!

不巧,我們家有法律顧問,大概詢問了一下,

微罪、和解、不然就是不起訴!

車主不要當自己做什麼錯事都有理!!

搞不清楚狀況!!!!!!!!!!!!

再次給你拍拍手啦!

我在寫你,你可以告我!...(恕刪)


總之停車者做了很不好的示範

從停車者的回文內容來看,不難想像為何他會這樣鴨霸停車

這是人的個性使然

只要多些人了解,這樣停車會造成其他人不方便以及社會觀感不佳就好

至於當事者會不會改正,那是另一回事了

未來有個人會需要你
airzard wrote:
你可以去看看126樓...(恕刪)


嘿啊~我也在等看看有沒有人會砲轟那台PORCHE的車主...
本案車主的確是有不對的地方,但可發現後續有些網友也的確沒高級到哪去...
敢砲轟開白歐寶的車主,卻對黑PORCHE不敢吭聲,更別說洩漏個資+電話騷擾...
討論版上還有個現象,只要是超跑,違規是合情合理的,不會有人出來圍勦...
而一般開國產車的呢~只要一點小事就會被放大解讀,你一拳我一腳的~發洩兼健身~
1037180w wrote:
討論版上還有個現象,只要是超跑,違規是合情合理的,不會有人出來圍勦...
而一般開國產車的呢~只要一點小事就會被放大解讀,你一拳我一腳的~發洩兼健身~


開韓車的更慘~~
三不五時就要被嘴炮愛國團來轟一下

chef.liu wrote:
好了不起啊,向警方咨詢!!!

自己錯在先,敢停就敢承擔!!!

PO個看似道歉又非道歉的文,

尾後還語帶威脅!

給你拍拍手啦!...(恕刪)


有錯就道歉...這不就是承擔了嗎? 還是你可以去開一張罰單給他?

跟警方諮詢的部份是被騷擾的部份>>不要混為一談

還是你認為被騷擾不能向警方諮詢?

亂停車>>被公幹>>出面道歉

那發簡訊/打電話騷擾的那些人呢?? 有什麼權力這樣做?

亂停車頂多是"違規"
如果是發簡訊恐嚇那可能是"違法"吧~

希望大家以後開車都不超速,不停紅線,不亂丟垃圾...不然大家都是有權力騷擾你恐嚇你...是非是這樣嗎?


chef.liu wrote:
對,一碼歸一碼!不能...(恕刪)


不要以為只有你家有律師別人家沒律師?那個車主搞不好在找律師了.
說話那麼海派.....
真的出事你要扛嗎?
還是你也只是路過看熱鬧喊燒.爾而跳出來打嘴砲而已??

======================================================

其實現代人不像古人.....
現代人都是亦正亦邪的.不然滿街的盜版貨.MP3.山寨機.不實媒體報導.同事之間的八卦哪裡來的??

那位停錯車的人兄(姑且稱他停錯車).頂多就是管理單位處罰....怎麼罰??我也不知道.問那個賣場...
就像你酒駕加超速....怎麼罰.去問警察.罰完就算了.監理站會派工讀生發簡訊跟打電話去騷擾你嗎??

不過洩漏個資.簡訊跟打騷擾電話...就有點過份.這是一種私刑.

不要以為是微罪就輕易去做(搞不好這世界就是大家都以為"惡小而為之"才會變亂的).
你有沒有想過萬一犯罪的人有前科哩??
還有犯意.舉例.我也知道必勝客的電話.我怎麼不會天天照三餐打電話去騷擾他們??
那個人都這麼費盡心思的去挖出人家的個資.還打電話.代表你騷擾的"犯意很深"
上次戴爾事件.原來法官也有在關心01!!(題外話...騷擾人出事要出來扛的現在可以開始報名)

就算是微罪...刑法沒事(這機會已經很低了).
當事人若可以提出精神.工作損害.民事賠償還是免不了的.萬一當事人是研發單位的工程師....??(這部分是開玩笑的)

回過頭想.花的精神.時間跟金錢..這一切的一切又何必哩??
每個人的影子裡總會藏一些疙瘩.
人家也有出面道歉.能帶過就帶過(不然還要三跪九叩嗎?).在01開個版.罵一罵.心情有好點就好了.

在我看來
""事情該結束了""~

前人種樹~後人乘涼~前人砍樹~後人曬太陽
嗯,這樣講也對,不該評論成這樣!

對樓上的道歉先!

不過事件是該結束了!
chef.liu wrote:
對,一碼歸一碼!不能...(恕刪)


我只想請問,
亂停車是做錯事,
那半夜打電話艘擾人傳簡訊恐嚇人是不是做錯事?

亂停車的被公幹,
那騷擾恐嚇人的咧?

難道用同一套標準來看事情有這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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