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點多從公司下班要趕著回家煮晚餐給我兩個小孩+洗碗/洗晾折衣服, 看小孩功課(因我老婆比我忙), 當然了有人會說--我不趕快過去會被學校/安親班罰錢, 你有困難我沒困難嗎? 趕不急, 不會提早出發嗎? 不然就早點上床睡覺, 才不會賴床, 你的時間是時間, 大家的時間就不是時間了嗎?
你每天習慣性以違規換取時間, 沒被糾舉, 算你好運! 碰到我, 也算你好運, 因我會強力提醒你, 你聽不進去, 那是你的事, 但紅單會提醒你!
另外, 像殘障停車格, 若是非殘障人士停進去, 我看到我也會很不爽, 只是我很少停外面, 也很少碰到/抓到剛停進停車格的狀況, 我也不是專職在做違規糾舉, 我的糾舉都是要開車出門時機器一開就錄下來, 誰犯著我當然就拍下來, 當然了, 若哪天不小心發了, 我倒是蠻想組織一支糾舉大隊, 要叫我瘋子那時應該比較適合, 順便也可請水果來專訪一下!
Ps. 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第五十六條第 一 項第 十 款 一二OO, 這個沒記點, 不在我糾舉範圍之內, 您碰到的話, 用手機拍下來應該就可以舉發了!
開車不爽的機會很多啦! 下車變成行人的時候不爽更多, 機車/汽車橫跨斑馬線不曉得要讓行人走哪裡? 很想直接踩過去當作那裡沒障礙物!
完全沒因前面有車臨停需要切換車道去吃到隔壁車道的線?
不曾搶過黃燈?
不曾不小心超速?
停車去7-11買東西一定找到停車格才下車買?
如果你上面的答案通通都是肯定,那我真的由衷佩服你,社會要更進步需要很多很多你這樣的人
如果不是,那請自己想想自己有什麼立場去糾舉別人
--> 幹嘛又搬聖人這種帽子出來扣! 凡事都有tolerance, 哪有一定要滿分才可叫人幹嘛, 學校老師有什麼資格來教你? 假如你也是用聖人的標準來看, 你父母憑什麼來管你?假如你也認為他不是聖人的話! 明明就有交通規則在那兒, 你視而不見, 怪誰? 您所說的狀況, 我儘量都去避免, 所以我生活很不精采, 要去買東西除非有停車場不然就郵購, 去賣場沒停車位就直接開回家, 前面臨停擋住車道, 那我只能先打方向燈告知要超越然後慢慢繞過去, 不然能怎麼辦?



























































































